Ͼ刑诉法询问被害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ʦ绰13951899110
刑诉法询问被害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λãҳ  »  
 

刑诉法询问被害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www.nj48.com Ͼͬʦ

    在刑事案件当中,被害人所处的位置是比较重要的。有时候执法机关为了能够搞清楚刑事案件的来龙去脉,方便于案情的侦办,在办案期间肯定要对被害人进行询问。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根据被害人提供的一些线索,是有利于案情的侦办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刑诉法询问被害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刑诉法询问被害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询问证人、被害人(刑诉法122-125条)
  
  (一)地点
  
  1、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2、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3、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二)多个人的问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三)特殊证人的询问
  
  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四)先问后问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五)笔录制作
  
  【特别提示】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和被害人,围绕5个知识点掌握:
  
  1、地点;
  
  2、方式;
  
  3、特殊人的问;
  
  4、对多个人的问;
  
  5、结束程序(制作笔录的4步)
  
  另外,请求自行书写的,应当准许。
  
  二、询问笔录能不能定罪
  
  证据一般分为物证和言辞证据两大类,主观证据是一个很理论的概念,实际中不会直接使用。对于言辞证据,如果仅仅只有被告一人的口供,这是不能定罪的,刑诉法中有明确规定。但是假如只有人证的话,理论上可以定罪,不过也由于受到刑诉法对前面一种情况的规定影响,仅仅只有其他人证的情况下,法官要根据极度审慎的原则确定。
  
  1、对某个涉嫌违法的行为立案是有条件的,仅仅凭举报还不立案,还要核查属实。更不能凭主观认为“涉嫌”就立案。核查的过程就是取证的过程,有证据证明违法行为存在并可按一般程序给予处罚的才能立案。如:消保部门对某个经营者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得到了检验不合格的《检验报告》,证明经营的产品不合格,就可以立案了。《检验报告》就是在立案前取得的证据。同理,立案前获得的询问笔录也是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询问笔录就是立案的依据.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同时附上相关材料(投诉材料、申诉材料、举报材料、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监督检查报告、已核查获取的证据等),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就说明了核查取得的包括《询问笔录》在内的证据是立案的材料,获取证据在前,立案在后。
  
  第六十一条还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违法行为,办案人员应当当场调查违法事实,制作现场检查、询问笔录,收集必要的证据,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程序就是不立案的行政处罚,明确规定可以收集包括询问笔录在内的证据。
  
  3、《行政处罚法》并没有对立案前能不能收集证据作出规定,只是对适用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中应当遵守的程序作出规定,也就不存在违反《行政处罚法》规定的问题。执法人员行使调查取证的权利来源于法律的授权,如《商标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可见,法律规定有举报、涉嫌违法的就可以行使调查、取证的职权,而不是立案后才可以行使取证的职权。
  
  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询问被害人对询问的地点,询问的笔录制作,询问人员的相关规定等都有着明确的要求。另外作为被害人来说,自己一定要如实的供述犯罪嫌疑人的相关犯案过程,才有利于自己的权益得到法律的维护。
  
  

破坏监管秩序罪轻微伤是否成立?
    在监狱的实际监管过程中,有些犯人不能依法遵守监狱秩序,肆意殴打他人、聚众闹事等,严重影响监狱治安,不利于他人改过自新的良好氛围。殴打行为可致轻微伤或者重伤,那么,破坏监管秩序罪轻微伤的行为,是否属于破坏监管秩序罪范围呢? 一、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定义 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

假冒记者招摇撞骗属于犯什么罪
    假冒记者招摇撞骗属于犯什么罪 一、假冒记者招摇撞骗属于犯什么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

合同诈骗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诈骗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犯罪地是指实施构成犯罪的一切必要行为的地点,包括犯罪预备地、实...

补写的借条法律效力如何
    补写的借条法律效力如何 一、补写的借条法律效力如何 借条是借他人财物时写给对方的条子,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 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

涉外离婚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公民有结婚的自由,反之也有离婚的自由,这个规定在涉外婚姻中也不例外。即使是涉外婚姻,只要夫妻感情不和,也可以协议离婚。你知道涉外离婚抚养协议书该如何写吗?我们介绍了一篇范本,供你参考。 涉外离婚抚养协议书 协议人:张 某(出生年月、国籍、居住地、身份证) 协议人:王 某(出...

相信多数的人基本上在购买新房子的时候
    相信多数的人基本上在购买新房子的时候,内心肯定是激动和忐忑并存的。激动的是购买了新房以后在不久的将来就可以居住到自家的房子当中,而比较忐忑的原因是,很多第一次买房的人对买房的交易流程非常的陌生,对各种事项都是充满疑惑的。比如说,在我国买房子什么时候交首付? 在我国买房子什么时候交...

在买房时,购房者要知道,虽然开发商可能会给您各种美好的承诺,
    在买房时,购房者要知道,虽然开发商可能会给您各种美好的承诺,但在收房时您还是需要仔细查验,学会处理交付纠纷,毕竟不讲诚信的开发商还是很多的。那么,应该怎么处理房屋交付纠纷呢?换句话说,对于房屋交付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处理房屋交付纠纷 ...

农村出嫁女可以继承土地吗?
    农村出嫁女可以继承土地吗?不可以继承土地,目前农村的土地资源主要分为:宅基地、承包耕地、林地、草地,而这些土地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内部,而不是属于农民,农民只能够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与使用权,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林地承包人死亡之后,其继承...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工作的过程当中受到伤害的情况在进行了工行认定之后,劳动者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在工伤赔偿的保险待遇当中,为了确保赔偿的效益性往往都会确定一个赔偿主体。那么工伤保险待遇主张主体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主张主体是什么? 劳动者将社保经办机构作为...

打官司费用谁出 谁承担打官司的费用
    打官司费用谁出 谁承担打官司的费用一、打官司费用谁出1、诉讼费(有可能产生鉴定费)一般由原告先垫付诉讼费,案件审理完结后判决书会根据原被告各方责任大小判决分担诉讼费,完全败诉的一方一般会被判决承担全部诉讼费用(鉴定费)。2、律师费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