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末在注册地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末在注册地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末在注册地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末在注册地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的注册、经营、解散的有关事项在公司法中都有相关的规定。在我国,设立公司时应对公司的经营地址、注册资本等进行登记,以方便相关部门的管理。但实际上有许多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是不同的。那公司末在注册地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未在注册地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此外,《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还明确要求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0〕第203号)第一条: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增设经营场所是否要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0〕第103号)等企业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企业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的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应当根据其企业类型,办理相关的登记注册。第二条: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在住所以外的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设立分公司登记。对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应按《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3号)第三十二条进行查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增设经营场所是否要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也明确,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无论是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还是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公司,住所均只能有一个。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设立或变更经营场所均应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经营场所没有数量限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未规定“经营场所”为登记事项,公司在住所之外设立的经营场所应按分公司进行登记。
  
  二、公司经营地与注册地的不同会带来哪些法律风险?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出,可能被课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接受警告、限期办理登记、责令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处罚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3条第(二)项: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如果企业涉及诉讼事项,对企业法人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而法院的文书也将送达住所地址,如果因为企业经营地址变更而未收到法院文书失去出庭辩护机会,经由法庭缺席判决可能要承担败诉风险。(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
  
  4、在债务履行上,如果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债务,给付货币的,在接受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上述所在地即为公司住所,即注册登记地,如果注册登记地和经营地不一致,可能导致债务履行困难。(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88条、《合同法》第62条)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应以经营场所登记为公司所在地,如果公司的经营场所与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如果被工商部门查出的,会被处以一定金额的处罚。除此以外,地址的不一致还会导致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商品房认购书的意思是怎样的商品房认购书
    商品房认购书的意思是怎样的商品房认购书,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就房屋买卖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确认,并收取一定数量的定金作为将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是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认购书包括认购书、订购书、预定...

·网络诈骗怎么取证,如何报警?
    网络诈骗怎么取证,如何报警? 在注册某些网站的时候,会要求我们输入手机号、住址等个人信息,即使这些网站明确表示不会将个人信息泄露出去,可是暗地里为了利益还是会出售我们的个人信息,一旦个人信息泄露可能会引起网络诈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网络诈骗怎么取证,如何报警? 一、网络诈骗...

·什么叫被保险人、保险人、第三者?
    

  被保险人一般是指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汽车的所有者,也就是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
  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在汽车保险中,就是有权经营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

·在我国离婚协议要不要公证
    生活当中,很多人会把房子的产权进行公证,或者是其他的物品,都可以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手段,被公证过后,就代表具有了法律效益,是受法律保护的。正是因为这样,以至于很多夫妻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在写过离婚协议书以后也想要进行公证。下面,下编就为您介绍在我国离婚协议要不要公证? ...

·通常开发商在讲商品房卖的差不多了之后,基本上就要开始计划着将
    通常开发商在讲商品房卖的差不多了之后,基本上就要开始计划着将小区的停车位进行出售或者出租了。但有些业主就纳闷了,小区的很多地方都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那对于小区停车位,开发商是否还有权进行出租或者出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小区停车位可以出租或买卖吗 1.地面停...

·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内债务协议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订立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5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以...

·我国刑法对逃汇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逃汇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单笔或者累计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的,应予追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 【逃汇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

·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是什么
    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是什么没带行驶证上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且扣1分。1、《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

·最新诈骗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最新诈骗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诈骗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的信息、辩护人的信息、诈骗行为的相关情况、辩护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应当重点对诈骗行为进行认定,并适当的解决诈骗行为发生的原因以及在后期处理过程中,本方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情况。辩护词,是被告...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诈骗罪要多久
    非法集资破坏了不少家庭的和谐,是我们深恶痛绝的犯罪行为。我们知道,非法集资是犯罪行为,法律对于相关的犯罪行为是有明确的惩罚的。在惩罚之前就是要进行审理的。那么,关于审理非法集资诈骗罪要多久?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非法集资诈骗多久结案 案件侦查终结后,由公安机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