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生活中,由于房价暴涨,许多年轻人外出工作的时候是买不起房子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在生活中,由于房价暴涨,许多年轻人外出工作的时候是买不起房子
您的位置:首页  »  
 

在生活中,由于房价暴涨,许多年轻人外出工作的时候是买不起房子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生活中,由于房价暴涨,许多年轻人外出工作的时候是买不起房子的,所以经常会选择租房,租房时需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是会产生法律效力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双方协调好合同条款内容。下文对房租租赁合同模板的格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房屋租赁的定义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两大类,居住用和商用。
  
  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
  
  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
  
  二、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一)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址:
  
  (二)、室内附属设施:
  
  (三)、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口月 口季度 口半年 口年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1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4)连续3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1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六):其它说明
  
  1、入住时的电表度数:
  
  2、水表度数:
  
  出租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上文对房租租赁合同模板的格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是有固定模板的,在租房时签订合同时只需要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合同签订就可以。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租房的情况,租房时我们需要签订合同,我们需要看清合同内容才能签名,否则签订合同产生了法律效力就无法更改了。
  
  

·开发商交房的条件包括哪些
    开发商在修建好房屋之后,就需要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向购房者进行房屋的交付,让购房者能够实际的占有房屋。但交付也不是随意进行的,在这方面我国作出了专门的条件规定。那究竟开发商交房的条件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开发商交房的条件包括哪些 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应符...

·再审审查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第三百九十八条 审查再审申请期间,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

·怎么区别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
    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是完全不同类型的合同。让我们来看看它们之间的区别:首先,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协议。和其他内容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合同的内容是劳务派遣单位向用人单位派遣特定的劳动者等。第二,劳动合同是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基...

·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哪些行为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哪些行为会构成职务侵占罪中国人有走后门的习惯,中国人也有利用职务便利的习惯,利用职务便利的常常会构成职务侵占罪,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只能由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而在定罪的时候还是需要作出认定的,那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多少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夫妻离婚了抚养权怎么变更(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夫妻离婚了抚养权怎么变更(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

·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情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

·工伤鉴定结果没出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工作中,我们总会因为各种原因而造成工伤事故。工伤事故后要获取赔偿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可是,有的企业会在鉴定结果为出来前和相关劳动者解约。那么,工伤鉴定结果没出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鉴定结果没出来可以解除劳...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

·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是否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在企业效益低靡存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可能会有拖欠工资的行为。而有些单位甚至还会无故拖欠员工的工资。不管是有缘故还是无故,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是否是违法的?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是否是违法的 无故...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