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屋买卖对于需要房子的朋友们来说是相当的重要的,但是如果因为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屋买卖对于需要房子的朋友们来说是相当的重要的,但是如果因为
您的位置:首页  »  
 

房屋买卖对于需要房子的朋友们来说是相当的重要的,但是如果因为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房屋买卖对于需要房子的朋友们来说是相当的重要的,但是如果因为工作的需要经常的更换地方那么这个时候最好是进行房屋租赁,但是很多朋友都会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想要进行房屋租赁在哪登记呢?您一起和我们看一下下面的文章来寻找答案吧。
  
  一、想要进行房屋租赁在哪登记?
  
  1、房屋租赁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该制度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关该制度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法律、法规中: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2条规定:“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近年来,房屋租赁日渐成为常见现象,但出租人将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出租,出租房屋成为社会问题多发地带,私下出租房屋逃避税收等现象也日益严重,为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杜绝非法交易和私下交易,我国实行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
  
  2、主管部门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2)体是否合格,即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3)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
  
  (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
  
  (5)审查当事人是否已缴纳了有关税费。
  
  3、房屋租赁申请经协调、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如果所租用房屋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如果所租用的房屋是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则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二、哪些房屋出租应办理房屋登记备案?
  
  (1)个人拥有的私房;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拥有的自管公房;
  
  (3)集体所有制单位拥有的房屋;
  
  (4)外资企业(合资、合作、独资)拥有的房屋;
  
  (5)涉外房产(国外人员、企业在厦拥有的房产);
  
  (6)私营企业拥有的房屋;
  
  (7)国内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拥有的房屋;
  
  (8)其他单位拥有的房屋(宗教、社会团体等);
  
  (9)转租的房屋(含视同转租的房屋)。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合理的进行出租或者是转让。而且房屋在进行租赁之初房屋承租人要给出租人支付一定的租金这样才算是合法的。
  
  
  
  

·未办结婚登记财产怎么分割?
    未办结婚登记财产怎么分割?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注册公司法人是什么?
    注册公司法人是什么样的流程? c公司作为一个独立法人,可以独立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成立之初,应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公司的流程,由于国家的鼓励政策,目前注册公司的流程已经较原来作了一定的简化了。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注册公司法人是什么样的流程,希望以...

·农户死亡后其土地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农户死亡后其土地能否作为遗产继承?1、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2、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的判决执行顺序
    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的判决执行顺序为了使个人或企业经济更好的发展,借贷的情况时有发生,同一个人或企业经常会与多个人形成债务关系,随之而来借贷过程中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也常有闹上法庭的可能。那么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的判决执行顺序是怎样的,债务清偿又是如何确定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

·深圳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深圳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需要支付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多支付十二个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结婚后离婚彩礼钱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
    结婚后离婚彩礼钱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但...

·宝坻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宝坻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为了加快社会的发展,宝坻新城政府决定实施搬迁改造计划,对城中村实施搬迁。征地必将涉及到征地补偿的相关问题,这也是您都非常关心的问题,此次搬迁采用基本办法和优惠办法实施补偿。那么,宝坻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宝坻高铁征...

·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既遂怎么判?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 债权债务纠纷可以说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纠纷之一,在诉讼中也是一样。在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对于债务人都是积极主张自己的债权。但是,债务人的情况就略微复杂。现实中还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的状况,那么,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

·行政拘留处罚期限分为几个档次?
    行政拘留处罚期限分为几个档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分为三个档次,分别是:1、1日以上5日以下;2、5日以上10日以下;3、10日以上15日以下。二、行政拘留的特点是怎么样的?(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