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小三的孩子属于私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由于很多人认为私生子是见不得光的,因此对生父的遗产也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不过,从法律层面来看的话,到底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作为私生子又享有怎样的权利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因此,可以肯定地说,非婚生子女是享有继承权的。我国法律之所以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是因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与生父母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是直系血亲。而且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都是社会的一个成员,是国家的一个公民,所以,国家法律应当一视同仁,加以保护。
  
  二、私生子有哪些权利
  
  非婚生子女在我国以前被俗称为“私生子”,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法律赋予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非婚生子女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未婚男女或已婚男女与第三人发生性行为所生的子女、无效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以及妇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
  
  我国的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继承时与婚生子女完全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使非婚生子女不会因为其出生问题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在继承财产时不分或者少分。同样,在非婚生子女的父母继承非婚生子女的财产时,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完全等同于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国对私生子的合法权利也是提供了比较全面的保护,同时规定私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即作为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也就是可以对自己生父的遗产享有继承的权利,并且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小三的孩子也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的。
  
  

·电子合同的特点
    电子合同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目的,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所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所谓电子邮件(Email),是以网络协议为基础, 从终端机输入信件、便条、文件、图片或声音等通过邮件服务器传送到另一端终端机上的信息。而电子数据交换则是通过计算机联网,按照...

·在耕地上建房的土地承包纠纷怎样解决
    在耕地上建房的土地承包纠纷怎样解决 在耕地上建房的土地承包纠纷如今是我国农村经常发生的问题。此问题的根本在于,农村土地随让农民耕种,并且一直有权耕种,但是在本质上集体才是所有者,而农民自身是不可以随意处分该土地。我们今天就和您介绍,土地承包纠纷的相关问题,帮助您保护自己的权益。 ...

·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构成毁灭证据罪的要件是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行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本罪的,依上述从...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当遇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时候,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确实是解决该纠纷的一种有效方法。但此时需要当事人事先了解的东西比较多,其中就包括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的问题。下面我们提供相关起诉状范本一份,供你进行参考。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

·企业用童工不给工资怎么办?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雇佣童工,但是因为家庭贫困等原因,导致我国每年都会有一些孩子早早进入了社会务工,而因为童工不够务工年龄免于购买社保又急于挣钱养家,一些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也会选择雇佣童工,更有甚者,一些企业用了童工还不给工资,那么针对企业用童工不给工资怎么办呢,我们来看一下我国...

·在生活中,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可能会到中介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
    在生活中,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可能会到中介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一般此时,经纪公司会让买卖双方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为买卖双方进行配对,为他们牵线搭桥。那么二手房纠纷的类型包括了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二手房纠纷的类型包括了哪些 1、因房屋买卖...

·两限房能否出租 限价商品房最好不要出租
    两限房能否出租 限价商品房最好不要出租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从这点上面我们就可以知道两限房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有所差异的。而普通的商品房可以正常的进行出售、租赁,那两限房能否出租、出售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两...

·货车超载处罚规定
    货车超载处罚规定平时在道路上看见货车,心里都有一股紧张感,特别是看见货车厢堆积如山的货物,感觉随时会压过来。因为很多在道路上行驶的货车都存在超载的现象,那么货车超载处罚规定是什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货车超载处罚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

·工资福利费的规定是什么?
    提到工资,相信您一点也不陌生,可是对于工资福利费呢,你又了解多少,这是一个令人感到困惑的问题,因此,为了方便您学习了解,我们整理了一些详细的资料,现在就将工资福利费的规定是什么一一介绍给您,请您跟随我们一起往下阅读。 一、福利费 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

·工程质量检验的分类有哪三方面?
    工程质量检验的分类有哪三方面? 对于从事建筑行业的人来说,每天都有可能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故而也每天都有工作在进行工程施工作业,在工程完工之后,都是需要进行验收之后才能投入市场使用的。不同的工程的检验方式是不一样的,检验的方式大致有三种,具体来说,工程质量检验的分类有哪三方面?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