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很多时候公民有空闲的房屋,在不愿意出售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很多时候公民有空闲的房屋,在不愿意出售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将
您的位置:首页  »  
 

很多时候公民有空闲的房屋,在不愿意出售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很多时候公民有空闲的房屋,在不愿意出售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这样就可以将房屋充分利用起来,收取相应的租金。那实践中,公民进行房屋出租需注意些什么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出租需注意些什么
  
  出租房屋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并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核实房产的抵押、共有和查封状况。
  
  2、租赁合同主体、送达地址要明确;
  
  3、对于厂房租赁,需要明确各种税收的承担。
  
  4、承租人和出租人最好都有各自的陈述和保证。
  
  5、需要明确装修的归属;
  
  6、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
  
  7、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或者规定承租人有权转租。
  
  8、明确违反陈述和保证以及其他条款的违约责任。
  
  二、租房者注意事项有哪些?
  
  有几点是租房者要特别要注意的:
  
  1、中介不是惟一的选择。现在有许多网站都有租房服务,大多是免中介服务费的。而且,上网出租的房东一般素质还可以。不过,你的手脚要快,网上出租帖子一般不到一周就无效了。当然,网上的信息可信度有点低哦。
  
  2、万不得已找中介,一定要找信誉好的。中介其实不是中立的,中介的利益偏向于房东一边,因为房钱收高了,中介费才上得去。租这样的房子前,一定要先摸清市场上同类房子的价格,胸有成竹地和中介据理力争,直到价格合理才租房。中介对房屋的介绍只能相信一部分,剩下的要问问周围的邻居或自己住进去以后才可以完全放心。
  
  3、房屋租赁合同千万要用标准合同。合同上除了已有条款外,一定要注明入住前水、电、煤气账单由房东支付,入住后的水、电、煤气由谁支付,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4、租房前一定要想清楚,到底租多长时间,按照自己的计划签租赁合同,当然钱应该分月或季度付。有些贪心的房东,一般在第一次签合同的时候已经埋下提价的伏笔,比如,坚持合同只签半年、半年后再议等,因此要多加小心。
  
  在出租房屋的时候,公民自己有能力的可以选择自己来出租,如果怕麻烦也可以通过房产中介来出租房屋。因为现在很多人租赁房屋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因此通过房产中介来出租房屋,可能效率要更高一些。至于房屋出租需注意些什么,上文中已经作出了介绍,要是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工伤认定上诉期限是多久?
    职工在工作中因为工伤事故受到身体伤害时,申请工伤赔偿是职工应享有的法定权利。在申请赔偿之前,需要先到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只有经认定为工伤的,才能继续办理后面的工伤赔偿手续,但如果工伤认定没有审批通过,职工对结果存在异议时,就要申请行政复议、仲裁或起诉了,那么,工伤认...

·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
    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 由于市场的需求,汽车代驾这一行业迅速的兴起,这是由于酒后驾车不仅违反交通规则,容易被扣分,并且,由此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般来说请代驾司机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如果我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接下来,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进行答疑解惑,一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被告能否成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被告能否成立? 一、在仲裁中,仲裁委能否担当被告 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作法,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10月9日《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法[经]复[1988]50号),1989年8...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

·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
    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一、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债权债务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所以债权债务案件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除去案件...

·企业拆迁员工补偿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员工补偿是怎样的? 一、对员工的安置问题 这不仅涉及到企业自身的损失问题,也涉及到政府对企业下岗员工的安置问题,对员工的安置不当非常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 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规定中包含了对员工的安置费用,比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支付加班工资的标准上海是什么?
    支付加班工资的标准上海是什么?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

·工伤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怎样办理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于此规定,部分工伤职工在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出来后,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上述款项,这是当前工伤职工中存在的一种普遍...

·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人人都是平等的,即使在结婚之后,也没有任何人可以随意的对他人实施家暴行为。而对于遭受家暴的一方来讲,此时要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应对,才能保护自身利益。要是选择离婚的话,就要知道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惩罚标准劳动法没有规定旷工一天扣几天工资
    惩罚标准劳动法没有规定旷工一天扣几天工资。旷工是严重违纪行为,如何扣发工资,法律没有规定,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计划经济时期,国企曾经有扣一罚一的做法,扣一天工资,另行处罚一天工资。劳动制度改革之后,一些用人单位加大了对旷工的处罚力度,就有了旷一扣三。目前,司法实践中...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