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肖像权侵权民事责任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肖像权侵权民事责任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肖像权侵权民事责任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肖像权侵权民事责任有哪些目前,侵害肖像权的纠纷不断发生,肖像权侵权的类型也日显多样化。对他人肖像权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就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那肖像权侵权民事责任有哪些呢?而在了解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还是要先看看法律规定的肖像权包括哪些内容,接下来,由我们为您介绍。一、肖像权包括哪些内容1、肖像制作专有权就摄影而言,即通过照相将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胶片、相纸或其他物质载体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转化为肖像的全部过程。肖像制作专有权内容包括:一是肖像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会的需要,自己有权决定自我制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二是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的同意或授权,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非法制作他人的肖像,构成侵权行为。严格意义上的理解应当是:是否侵害肖像制作专有权,取决于制作人在制作时是否取得了肖像权人的许可,未经许可进行制作的——即使是以私藏为目的,不会侵害肖像权人直接的利益,那么,同样构成侵害制作肖像的专有权。以摄影人来说,你只要拿着照相机对准了自然人进行肖像摄影,如果肖像权人不同意而强行拍照,就是一种侵权行为。2、肖像使用专有权肖像一旦固定的一定的物质载体上(制作出来),使独立于世,可以为人们所支配、利用。尽管肖像的利用价值有普遍的意义,但享有使用专有权的只能是肖像权人。其基本内容是:一是自然人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自己的肖像,并通过使用取得精神上的满足和财产上的收益,他人不得干涉(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二是自然人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并决定从中获得报酬(这需要与使用人平等协商,签订肖像使用合同)。三是自然人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3、肖像利益维护权肖像利益是公民专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主要体现在:一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允许制作自己的肖像;二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使用自己的肖像;三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对自己的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和歪曲。一般原则为:公民对自己的形象有权同意或者不同意在客观物质媒介上和空间里的再现自己的形象的权利;公民有权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权利。二、侵犯肖像权要承担哪些责任?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肖像权是自然人的重要人格权,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否则就要承担赔偿道歉等责任。以上就是我们带来的肖像权侵权民事责任的具体内容,相信您看了之后,就应该知道侵权人此时需要承担哪些责任了吧。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包庇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在明知道对方是犯罪分子的情况下,向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隐瞒,这样的包庇行为在我国是很有可能会构成犯罪,即包庇罪。至于是否构成包庇罪,还要看有没有达到此罪的立案标准。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包庇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包庇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包庇罪,是...

·交通事故责任按什么比例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按什么比例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

·企业常见的并购方式有哪些
    企业常见的并购方式有哪些 一.企业并购的定义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

·土地使用证多久换一次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证多久换一次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城镇化的进程也在加快,这也就增多了土地的用途,我国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我国的土地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两者都需要办理使用权证,有的时候需要更换证书,那么土地使用证多久换一次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土地使用...

·在我国缓刑可以去香港吗
    一、在我国缓刑可以去香港吗 按照国内有关法律,缓刑人员,原则上必须在居住的地方,不能够象正常人一样到外地,更不能办理出国手续,除非你得到公安局的特别批准。所以,国内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局,不会给你办理赴港签注。如果你通过一个旅行社,隐瞒你的问题,他们可以帮你弄证件过香港。但...

·合同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可否主张违约金?
    合同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可否主张违约金? 我们都知道,买房租房,为了双方的有效的合理权益,我们一般会采取签约合同的方式,然而,有时候合同是没能做到方方面面的。那么“合同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可否主张违约金”?相信这也还是很多人的疑惑,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合同对违约金没有...

·如何解决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处理
    一、如何解决房屋租赁纠纷 1、租金支付纠纷的处理 这是房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

·股权转让协议书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书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的八大事项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

·新刑法侵占罪立案数额标准
    新刑法侵占罪立案数额标准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

·商标侵权行为按商标法第几条进行判定
     一、商标侵权行为按商标法第几条进行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 (1)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