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是怎样的?
  
  如今,各省市政府正在大肆进行城市开发建设,不断地往外扩展。建设规划都需要在土地上进行,对土地的征用成为有关部门的必要工作,原先居民居住或者用来耕种的土地都有被征用的可能。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是怎么样的?请看下文。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由此可见,根据土地的使用情况不同,土地分为有耕地、农田、林地、建设用地、荒地等不同类型,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也有所不同。此外,由于日常居住或者农业作业,有些土地之上建有不同的地上物,这一部分也有相应的补偿标准。征地需要按照固有流程有序进行。
  
  

·走私汽车怎么处罚?
    该行为构成走私罪。以走私罪共犯论处。具体处罚是:《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

·误工费举证责任
    误工费举证责任 误工费的相关举证由受害人提供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所以应当向法庭出示能证明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证据:单位出具因为事故而导致没有上班期间的工资收入的情况说明和鉴定机构出具的休息期证明 误工费误工时间的举证责任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

·一、夫妻共同签字的房屋买卖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一、夫妻共同签字的房屋买卖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签字的房屋买卖协议范本: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

·企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在经济大环境不佳的时候,会有大批中小企业因为资不抵债而选择破产倒闭。企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会在十五日内组建清算组,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这是企业破产过程中重要的一环,那么企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共同了解下...

·离婚孩子抚养费多长时间
    虽然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了二胎,但仍有很多家庭受经济因素而不敢生育二胎,也就是说家里只有一个孩子,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双方离婚,而孩子也尚未成年的话,那么注定只能由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了。通常离婚孩子抚养费多长时间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多长时...

·驾驶员肇事逃逸判什么罪?
    将交通肇事逃逸从交通肇事罪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立交通肇事逃逸罪。1、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具体认定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交通肇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处理。3、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

·丈夫私自买房赠小三妻子可以要回吗
    根据调查研究,很多男性在婚后都是有出轨行为的,甚至还有的人居然背着自己的妻子私自买房赠小三。那日后如果妻子发现丈夫有这样的行为,是否可以向小三要回房产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具体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丈夫私自买房赠小三妻子可以要回吗 我国《婚姻法》规...

·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
    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 买车买保险这是很常见的事,因为买一份保险买一份安全。但是有很多司机感觉自己买了保险,就可以随意的违法交通规则,那么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 驾车超载保险公司是不会理...

·导致合同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变更有什么条件?
    导致合同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变更有什么条件?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在司法实践中,有人为逃避法...

·签合同了跟公司毁约要支付违约金吗
    签合同了跟公司毁约要支付违约金吗除非公司给培训花费了很大费用,否则不需要缴纳任何违约金的。关于违约金的标准,首先,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