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孩子抚养费多长时间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孩子抚养费多长时间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孩子抚养费多长时间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虽然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了二胎,但仍有很多家庭受经济因素而不敢生育二胎,也就是说家里只有一个孩子,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双方离婚,而孩子也尚未成年的话,那么注定只能由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了。通常离婚孩子抚养费多长时间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多长时间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1、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2、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离婚时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费
  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地区的不同及父母财政状况等,会存在在差异。在孩子小的时候,由于不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很需要父母的抚养,但孩子也有长大成人的一天,因此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也有终结的一日。具体离婚孩子抚养费多长时间,从原则上来说是在子女已满18周岁成年之后,父母就可以不用继续抚养了,但现实中也存在特殊情况,上文做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小孩抚养费要交多少年?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这不受父母离婚的影响。而在离婚的时候一方实际获得抚养权,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实践中,小孩抚养费要交多少年呢?也就是支付抚养费要到什么时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小孩抚养费要交多少年 ⒈、父母抚养子...

·新刑诉法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诉法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诉法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工作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之后可以向员工追偿吗?
    工作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之后可以向员工追偿吗?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

·公司告自己公司法人可以吗
    公司告自己公司法人可以吗? 公司的财产不等同于法人的财产,公司利益不等同于法人的利益。某些公司法人会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权利损害公司利益为自己谋取利益,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这样的现象时有发生。那么,公司告自己公司法人可以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公...

·医保的钱可以出来吗
    医疗保险实际上您都是知道的,主要是您在看病和治病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的一种保障方式,因此对您是非常的重要的,主要是在国家的规定下有很多的费用是可以报销的,那么根据规定医保的钱可以出来吗。 医保的钱可以出来吗 医疗保险账户余额一般来说是不能取的,但是部分城市出台了医疗保险...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素是什么?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素是什么?如何保障安全生产? 建筑工程因为施工环境相对复杂,稍不注意便会发生安全事故。所以,向所有参与建筑工程的生产人员宣传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知识就变得十分重要。接下来,我们就向您介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素是什么以及如何保障安全生产的安全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创业企业融资时的公司估值方法有什么
    创业企业融资时的公司估值方法有什么有了足众所周知,充足的资金是企业成立的基础,是支持企业发展的血液。够的资金,企业才能在日常运营中获得资金的支撑,业务才能得以拓展,资金是企业源源不断发展的强大动力之一。那么,对于初创企业,融资是获得资金的重要途径之一。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创业企业...

·债转股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债转股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同时扮演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角色,对于一些企业来说,可能会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该企业的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为对企业持有一定的股份,以使得企业的资产得到增加。我国对公司债转股的一些事项作了相关规定,下面我们来了解一...

·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那么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