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ʦ绰13951899110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λãҳ  »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www.nj48.com Ͼͬʦ

    夫妻离婚时需要对夫妻财产、子女抚养以及债务等问题做出协商,否则的话是不能离婚的。而其中的夫妻财产分割,往往是指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但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那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确立了婚姻法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除此之外,为了维护夫妻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整个社会关系的稳定,根据新《婚姻法》的立法精神以及各国的立法例,在分割共同财产过程中还要坚持以下一些原则:
  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随着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常常涉及生产资料。因此,分割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生产资料应尽可能地分给从事生产和经营的一方,对另一方可分给其他财产和作价补偿。对各种生活资料应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实事求是地合理分割。
  2、夫妻均等分割原则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如果个人专用物品价值较大,归专用人所有显失公平的,可以适用抵偿原则。这是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的重要体现。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平等。既然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主体是夫妻双方,那么,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夫妻双方均等分割。
  3、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授权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正确的,也是符合实际的。法院在“夫妻均等分割、适当照顾女方”的原则下,合情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债务清偿、子女抚养经济帮助等联系起来统盘考虑。同时,法院还应考虑到判决后离婚夫妻对判决的实际履行能力和条件。
  4、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对一方有过错引起的离婚诉讼,不仅要分清是非责任,而且在分割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夫妻共同债务问题
  
  1、共同债务范围
  现行《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这里“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的提法在立法时似无明显问题,但现在看来含义偏窄,应强调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债务和因共同经营所负债务都是共同债务。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和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
  2、债务的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均等偿还;如双方有争议,或不能全部清偿的,偿还办法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应通知债权人到庭。共同债务理应在离婚时由共同财产偿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判决先分割共同财产再在离婚后分别偿还共同债务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确偿还的先后和办法,并规定只有在共同财产不足清偿,个人所有财产也不足以清偿应偿份额时,或者是双方有重大争议时,才应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个人财产应优先偿还共同债务是离婚时债务清偿的一项原则,也有必要规定在法条中。另外,由于共同债务的清偿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审理这方面的问题时自应通知债权人到庭,以避免造成新的纠纷。这也符合《民事诉讼法》第
  56条的规定。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综上可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包括五中,详细内容请从上文中进行了解。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征地补偿发放程序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发放程序是怎样的?现在很多地方都在大力搞城镇建设,不少农村土地被占用,对于失去耕地的农民,政府部门要给予一定补偿。征地补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国多部法律都对此进行了规定。征地部门也要严格按照程序发放补偿款。那么征地补偿发放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讲一讲。一...

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劳动鉴定程序如下: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 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

分公司的人员和谁签合同?
     一、分公司的人员和谁签合同? 分公司的人员和进行业务来往的相关公司或者是自然人签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

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有期限吗
    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有期限吗? 一、征地信息公开时限。 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应当自该征地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

逃税罪刑罚规定是怎样的?
    逃税罪刑罚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

离婚财产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走到离婚这一步时,必须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分配及抚养费支付金额等事项确定好。实际生活中,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双方很容易闹出矛盾。如果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话,只能通过诉讼手段解决了。那么离婚财产诉讼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

再婚老年人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的
    再婚老年人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的每个子女都享有继承权。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义务的继兄弟姐...

最新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文件。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咨询热线:4006161660)将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土地有八类、九类、十类土地三种:八类区片区片范围:...

房子20年产权到期后续费要多少钱?
    房子20年产权到期后续费要多少钱?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的,但是就住宅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和40年产权到期按法律规定办理暂无明确细则,要缴纳多少费用,怎么缴纳都没有明确规定。二、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

没签劳动合同因病被辞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没签劳动合同因病被辞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病被辞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的话,那么需要对员工进行经济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程序的规定,转正后的员工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