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投诉校车超员的法律规定应该怎样进行?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投诉校车超员的法律规定应该怎样进行?
您的位置:首页  »  
 

投诉校车超员的法律规定应该怎样进行?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投诉校车超员的法律规定应该怎样进行?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十分的清楚,车子的载客量是一定的,如果超员驾驶存在着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性。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车辆为了自己的利益超员驾驶,包括校车也是如此,很多人想要了解投诉校车超员法律规定应该怎样进行?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举报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1、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学生遇到这种情况——校车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的,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或教师,由家长或教师向学校校车安全负责人举报:
  
  3、家长如若发现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有违法违规现象可以拨打110或122进行举报,也可以拨打当地运管机构的统一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当地的教育局进行投诉。 当地运管机构将会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事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对超载行为进行处理。在举报时最好能够提供超载客车客运企业名称,驾驶员姓名,车牌号等信息,以便及时调查处理。
  
  如何避免校车超载现象的发生?
  
  (1)家长们要把交通安全的内容放入家庭教育之中,时刻提醒自己的孩子要注意交通安全。
  
  (2)购买校车的时候要审批,检查车辆是否合格。校方要避免使用黑车,承担起安全监护责任,不用审批未通过、不合格的车辆;老师也要尽自己的责任,保护学生。
  
  (3)校方雇佣驾驶员的时候要详细检查驾驶证的真实性,仔细辨认驾驶证是否是本人的,避免出现冒名顶替的状况。
  
  (4)交警要加强检查力度和打击力度。
  
  (5)作为平常老百姓,我们也要帮助交警,一旦发现此现象,要立刻报警。
  
  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对于校车超员,一般是按照客车超员的规定进行处理的。
  
  1、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2、客车超载罚款标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
  
  当事人的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时所认定的责任,实际上是指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违章、是否构成过错,以及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形成的影响力的大小。因此,车辆超载是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首先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如果一旦发现有校车超员的现象,应该及时的跟校车的相关负责人协商,毕竟这涉及到孩子的生命安全。其次,如果要举报校车的话,可以向相关的教育管理部门以及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商标许可有哪些常见方式
    商标许可有哪些常见方式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即许...

·怎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事实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应该怎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格式是什么?
    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婚姻两个人因为对对方的爱慕走到一起,成家立业。但双方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长久的走下去,导致婚姻破裂。这时候会签离婚协议,离婚会涉及到子女有谁来抚养的问题,就要写子女抚养权协议书,那今天我们为您整理的就是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格式的内容。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

·企业破产法担保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企业破产法担保债权人是什么意思?就是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担保的责任人,根据《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上述条文规定了有担保债权...

·腰椎压缩性骨算不算工伤
    腰椎压缩性骨算不算工伤 一、腰椎压缩性骨算不算工伤 腰椎压缩性骨只要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都是算工伤,职工工伤致L1腰椎压缩性骨折前沿高度减少小于1/2者应评定为九级伤残,达到1/2以上或脊柱不稳定性骨折者应评定为八级伤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

·离婚后女儿跟谁谁的财产分得多吗
    离婚后女儿跟谁谁的财产分得多吗 一、离婚后女儿跟谁谁的财产分得多吗? 不是,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

·农民江西土地使用权是怎么规定的
    江西省政府近日来正式的颁布了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工作,要求各级政府针对所管辖的农村地区的集体土地统一进行地籍调查,在登记注册以后,依法给农户颁发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才是农户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关键依据。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农民江西土地使用权是怎么规定的? 农民江西土地使...

·在外地出车祸怎样索赔
    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能够做到“全国通赔”。在这种模式下,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任何分支机构递交保险索赔单证,可以自由选择任何分支机构领取赔款,还可以自由选择取现、转账等各种获得赔款的方式。《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

·员工不想做随时可以辞职吗
    员工不想做随时可以辞职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法劳...

·一、父母房屋赠与一个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房屋赠与一个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