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过错方是怎样的规定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过错方是怎样的规定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过错方是怎样的规定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夫妻双方选择离婚,结束婚姻关系,会对共同的房产进行分割。对房产进行分割时可以协议处理,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给双方一个公平的结果。那么,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过错方是怎样的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过错方是怎样的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的另一半存在“与她人同居”的情形,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这一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难以收集证据,法院难以支持。(你如果有证据那就好办,但是如果对方仅仅是上网与其它女人说些过火热的话,偶然有些一夜情的事情发生,这个与法条中规定的“与她人同居”,是不相符的,法律规定的同居行为是指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三、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综上所述,离婚时对于房产的分割,原则上是夫妻一人一半。如果房产两人都有份,婚前是按揭购买婚后二人共同还贷,房产在离婚时判给一方,那么另一方应该得到经济补偿。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过错方是怎样的规定的?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房产。
  
  
  

·离婚征地拆迁房屋问题
    离婚征地拆迁房屋问题离婚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确定房产的归属。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对于未取得房产的一方是不能请求分割补偿款的。但是,由于我国房子有着不同的存在形式,离婚后房屋拆迁因为政策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以下是几种情况: 一、国有土地上的私房。 私房也成私有住...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全文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全文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

·网络诈骗50万缓刑可以有吗
    网络诈骗50万缓刑可以有吗?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通过网络消费支付的方式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接受和认可,网络支付平台的发展也越来越成熟。可是诈骗案也随之成长利用互联网支付平台以及各种花式诈骗手段以及理由骗取人们的金钱。那么网络诈骗50万缓刑可以有吗?又是什么情况可以有呢? 一、...

·拆迁农村房屋要如何补偿
    拆迁农村房屋要如何补偿 一、拆迁农村房屋要如何补偿 (1)产权调换 即建设单位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对换产权,被拆迁人因此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产权调换时,双方互换的房屋面积应基本相等,面积按所拆房屋的原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指房屋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房屋建筑面积按...

·解除同居关系后达成的赔偿约定是否有效?
    1、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19条,征求意见稿原来是21条,也就是正式发布的司法解释比原来少了两条。缺少的两条正是原来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饱受社会争议的。其中第二条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性补偿”的问题的条文被取消。为什么取消这一条?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二手房,但他们不知道二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二手房,但他们不知道二手房买卖中,房屋一般会有哪些瑕疵,更不知道若购买的二手房有瑕疵要如何解决。房屋瑕疵一般包括数量瑕疵和质量瑕疵,但主要指质量瑕疵。至于怎么解决房屋的瑕疵问题,下文将为您详细的阐述。 一、购买的二手房有瑕疵怎么办 在二手...

·土地使用税的减免规定有哪些?内容有哪些?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国家规定是怎样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国家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的最新内容是什么?
    在约束劳动关系领域,我国制订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两部主要法律。为了辅助该法实施,还制定了一些包括仲裁法在内的诸多附属法。在这之中,劳动合同法因为约束的问题和广大劳动者息息相关,关注度也最高。那么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的最新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的最新内容是什么? ...

·我国的交通法对于醉酒驾驶的人是严惩不贷的,因为醉驾不单单危害
    我国的交通法对于醉酒驾驶的人是严惩不贷的,因为醉驾不单单危害了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事故还会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醉驾不但会被吊销驾照,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然后被拘留起来。那么醉驾有啥好办法可以缓刑的吗? 一、醉驾被判处拘役能否适用缓刑? 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