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价在不断增长,房地产的开发也十分火热。房地产的开发是一个十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价在不断增长,房地产的开发也十分火热。房地产的开发是一个十
您的位置:首页  »  
 

房价在不断增长,房地产的开发也十分火热。房地产的开发是一个十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房价在不断增长,房地产的开发也十分火热。房地产的开发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这其中包括了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等。许多人认为房地产项目的设计过程最为简单,事实上,房地产开发会涉及许多流程,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看一看房地产项目设计流程是怎样的。
  
  一、前期拿地阶段
  
  1、规划条件获取
  
  2、组织规划方案招标
  
  3、编制项目规划建议书
  
  4、确定规划方案设计院
  
  5、概念方案设计
  
  6、方案确认流程
  
  二、规划设计阶段
  
  1、施工图设计单位招标
  
  2、施工图设计单位确认
  
  3、设计单位根据项目策划书进行总体规划方案编制
  
  4、设计任务书提交设计院
  
  5、工程做法质式文件提供设计院
  
  6、市政条件提供设计院
  
  7、设计进度计划表
  
  8、总体规划方案(规划方案,单体户型设计,立面设计)
  
  9、组织总体规划方案进行评审(公司内部领导评审) 16、专家评审小组对总体规划方案进行审批
  
  10、确定最佳总体规划方案
  
  11、规划局出具审批意见
  
  12、市政各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批
  
  13、组织完善规划方案
  
  14、详规报建
  
  A、日照分析
  
  B、户型
  
  15、规划方案设计
  
  16、方案报建
  
  17、户型方案设计
  
  18、规划总图报批
  
  三、施工图设计阶段
  
  1、地勘单位确认
  
  2、签订地勘合同
  
  3、地勘检测
  
  4、出具地勘报告
  
  5、初步设计方案(单体平面图、组合平面图、厨卫布置、基础的选型)
  
  6、组织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公司内部领导评审) 32、组织完善初步设计方案 33、扩初设计方案
  
  7、组织扩初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公司内部领导确认)
  
  8、给水、强电、热力形式确认
  
  9、结构形式确认
  
  10、单体设计
  
  11、基础施工图
  
  12、全套施工图设计
  
  13、鸟瞰图、单体效果图、外立面确定
  
  14、单体报批
  
  15、图纸审查单位确认
  
  16、签订图纸审查合同
  
  17、施工图审查
  
  18、施工图审查回复及调整
  
  19、节能设计审查
  
  20、环保设计审查
  
  21、人防图审查单位确认
  
  22、签订人防审查合同
  
  23、人防图审查回复及调整
  
  24、消防设计审查
  
  25、晒精装审查图纸及审查报告
  
  26、报相关窗口
  
  27、晒人防精装审查图纸及审查报告
  
  28、开槽图及全体施工图发项目部
  
  29、外线设计
  
  30、景观设计
  房地产的设计项目较多,一般来说,房地产开发公司会将设计项目交由专业的设计公司负责。项目设计质量有关系到该处房产完工之后是否受到购买者的欢迎,设计合理,必然会吸引更多消费者,给房地产开发公司带来更大的利润。
  
  
  
  

·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会影响工作吗?
    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会影响工作吗?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会影响工作,监外执行仍然是属于服刑期间不能够工作。监外执行的后果主要是会留下案底,影响自己以及子女的工作。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

·工地失误了工资怎么扣?
    工地失误了工资怎么扣? 一、工地失误了工资怎么扣? 工地失误了工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扣除,员工的工资收入达到纳税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工资中扣除员工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部分,代员工向税务部门缴纳。代扣代缴应由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

·洗钱罪与窝藏包庇罪有什么不同
    洗钱罪与很多犯罪都是存在相似之处的,这也就让不少人无法准确区分洗钱罪,这样就容易定错罪,发生冤假错案。今天,我们具体来了解的是关于洗钱罪与窝藏包庇罪的不同之处,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洗钱罪与窝藏包庇罪有什么不同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

·婚前的存款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的存款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

·产假和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吗?
    产假和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吗 一、产假和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吗 1、即使员工在哺乳期间不回公司上班,而且产假和晚育假已经休完的话,老板也是不可以辞退员工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哺乳期不能辞退,而哺乳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满1周岁的这段期间。就算是产假已经休完,员工在哺乳期内每天是能...

·债权风险清收方案
    1、律师首先对公司提供的债权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1)债权凭证是否合法有效,证明债权数额、还款期限的基础证据包括合同,进出库单、送货单,发票、往来结算单据,对账单等是否存在瑕疵,是否达到诉讼需要的证明标准。2)财产线索。包括对方公司开户行、帐号、自有或租用的办公用房、厂房或其他...

·小伤是工伤
    小伤是工伤,如果要享受工伤待遇的,应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

·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091...

·眉山市工伤认定标准
    眉山市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一、交通事故人伤协调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协调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吗?交通事故人伤协调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在立案以后的六个月就可以结案,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也是分成两种不同的情况,如果伤情比较轻轻微,交通事故当中的各方人员完全可以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商讨赔偿的事宜。但所谓的受伤如果已经...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