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些人为了谋取自身的利益,做着许多不为人知的交易与犯罪,比如非法转让武器装备。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非法转让武器装备是违法的行为,那么相应的处罚是少不了的,相信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构成特体
  
  1、罪体
  
  行为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行为是非法将军队的武器装备出卖或者转让给他人。这里的非法出卖或者转让,是指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将武器装备出售、馈赠他人,或者换取其他物品。
  
  客体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客体是军队的武器装备,即部队在编的、正在使用的以及储存备用的武器装备。
  
  2、罪责
  
  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转让的行为会侵害部队对武器装备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3、罪量
  
  刑法并未规定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罪量要素,但根据《立案标准》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构成本罪:
  
  (1)非法转让枪支、手榴弹、爆炸装置的;
  
  (2)非法转让子弹10发、雷管30枚、导火索和导爆索30米、炸药1千克以上;或者不满规定数量,但后果严重的;
  
  (3)非法转让其他武器装备的;
  
  (4)非法转让武器、装备零部件及维修器材和设备,致使武器装备报废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439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转让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加重处罚事由犯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而转让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是本罪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特别严重情节,是指转让重要武器装备的;战时转让武器装备的;致使武器装备流散社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转让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等。
  
  通过上述的介绍,相信您对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处罚是怎样的这一问题已经有所了解,只要发生该行为,均会构成本罪,而且转让大量武器装备的将会加重处罚。因此,为了社会的和平发展以及自身考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不要试图破坏。
  
  
  
  

·劳动争议仲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

·调查证据申请书
    

申请人:A,男,××岁,×族,××省××市人,××市××公司职员,现住××市××区...

·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申请书
    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申请书 ? 国家对医疗不断的扶持,但近几年医疗事故频频发生。在进行索赔之前必不可少的一个流程就是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那么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申请书怎么写呢?我们将为您推荐一份关于该申请书的范本,请看下面。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男,1942年...

·刑拘37天放出来可能性有多大?
    刑拘37天放出来可能性有多大?刑事拘留指的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临时采取的拘留,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采取刑事拘留是要满足两个必要条件,即拘留对象为重大嫌疑人和情况紧急。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既然刑事拘留是暂时的,那么期限为多久,刑拘37天放出来可能性有多大?对于公安机关依...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交通事故如何处理?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责任划分确定赔偿义务;不服,可以在收到后的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如果在复核期间一方提起诉讼,那么交警部门不再作出处理。其次,对于赔偿,...

·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如何发放
    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如何发放一、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如何发放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机动车的交强险在哪里办理
    机动车的交强险在哪里办理平常在给车辆购买商业保险时可以一起购买交强险。在购买新车时可以在4S店购买;在车险到期后用户也可以在网上购买;这个保险是必须要购买的,车辆不购买这个保险是不能上路的,这一点需要大家注意。交强险在购买时按照座位数收取费用,家庭自用车6座以下每年950元,6座...

·农民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农民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现在大部分的人都会选择回农村生活,因为农村的空气、环境都比较好,而且近些年来农村的发展是比较快速的。但是如果想要在农村土地上建房屋的话,就必须要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农民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呢?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整理资料,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使用假币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是什么
    使用假币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仍非法持有与使用,如受他人的蒙蔽、欺骗误以为是货币而为之携带或保管的,在出卖商品、经济往来等活动中...

·欠钱不还被拘留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拘留怎么办?欠钱不还一般不会被拘留,涉及到被拘留可能存在其它的犯罪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调查取证处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拘留的情形主要有: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