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法关于子公司的规定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法关于子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法关于子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法关于子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发展,全球化的加速,很多公司出于经济考量和发展需要,开起了子公司,来讲公司的规模和业务进一步的拓展加快公司经济的增长,关于子公司的要求,相应的法律有相应的规定,那么公司法关于子公司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公司法关于子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一)子公司名称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并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名称查询提供资料:
  
  1、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公司名称,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
  
  (二)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三)编写“公司章程”
  
  注意:新《公司法》要求股东要按公司章程规定的认足出资后,由全体股东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报送。
  
  (四)刻私章
  
  到刻章的地方刻一个法人私章(方形的)。
  
  (五)去银行开立公司账户
  
  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注意事项: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
  
  (六)申领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起交给工商局。
  
  (七)刻公章、财务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八)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会首先发一个预先受理代码证明文件,凭这个文件就可以办理后面的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手续了。
  
  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提供材料:
  
  1、企业凭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上级直属主管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公章。
  
  (九)去银行开立子公司基本账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并向银行办理《代缴税款协议》,这是向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发票的前提条件。
  
  (十)办理子公司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办理税务登记需要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企业章程或协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经营地的房产权或使用权或租赁证明(加贴印花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固定电话、通信地址。
  
  (十一)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按所开发票额的3%征收增殖税;划入营改增范围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3%征收营业税。营改增范围外的按开发票额的5%征收营业税。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根据我们的介绍,您应该对公司法关于子公司的规定有哪些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了吧。公司法中关于子公司的设立规定由上述的十一个步骤,子公司的设立需要完成这些步骤才能完成子公司的设立,否则子公司就是不合法的,在法律上是不受承认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指税后工资还是税前工资?
    按照有关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应该以其税前收入(应发工资)为计算标准,而不应以税后收入(实发工资)为计算标准,因此作为经济补偿金基数的“月平均工资”也应当以税前工资为计算标准。
...

·医疗纠纷的救济途径方法和准备工作有什么呢?
    医疗纠纷的救济途径方法和准备工作有什么呢? 一、医疗纠纷途径方法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

·企业遗失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现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是,如果企业遗失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呢?如何才能规避遗失劳动合同所带来的风险呢?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探讨一下吧!企业遗失劳动合同该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

·根据相关规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什么层次?
    根据相关规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什么层次?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程质量要求是符合业主的要求,还需要符合法律规定、行业要求,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工程在完成之后需要进行对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但是不是专业的人士对于验收的标准都不太清楚,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什么层次?接...

·单位犯罪中的单位指的是什么?
    老百姓在理解个人犯罪的时候都知道是由个人作出的违法行为,但是在面对单位犯罪的具体含义的时候却只能以其字面意思理解为是单位的犯罪形式,但其实单位犯罪的单位并不是我们平时所讲的工作单位。那么,单位犯罪中的单位指的是什么?一、单位犯罪中的单位指的是什么?所谓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

·组织卖淫罪次数怎么算
    在组织卖淫罪中,大部分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组织卖淫是不是以次数定罪?”组织卖淫罪的定罪与组织卖淫的次数有多大关系呢?是不是次数越多,追究的责任越大呢?下文中,我们针对这些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组织卖淫罪的次数是怎么规定的 组织、协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

·上海保安押运公司改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上海保安押运公司改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当今时代的人们,对于保安押运肯定并不陌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能够看到,大量的武装人员对银行的现金或者一些重要文物进行押运,将他们运送到安全的地点。不过为了更好的适应时代的需要,有时候押运公司也需要对自身的体质进行一下改制。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

·一、代保管父母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代保管父母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算,《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公民的去权益因国家机关或者去工作人员因公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得到过埃及赔偿,对于拒不支付赔偿款额的,受害人可以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案件后,需要按照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审理案件,并进行宣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

·申请工伤认定要自己举证吗?
    申请工伤认定要自己举证吗?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要对自己提出的请求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否则该当事人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举证责任分配就是法律对各种案件中由何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进行强制性规定。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即我们所称的“举证责任”正置,也就是“谁主张,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