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给员工办入职是怎样实行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给员工办入职是怎样实行的
您的位置:首页  »  
 

给员工办入职是怎样实行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当今社会中,为员工办入职手续是企业的日常工作,但很多公司都是流于表面形式,从在网上发布的大量劳资纠纷调解过程中发现,如果用人企业在员工入职时能够多做一些其实十分简单工作,将会化解很多后来不必要的风险和矛盾。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企业给员工办入职是怎样实行的
  
  给员工办入职基本流程
  
  一、办理报到手续办理流程
  
  (1) 人力资源部接收新员工复试通过证明及相关个人资料。
  
  (2) 新员工填写《员工档案表》及有关表格。
  
  (3) 人力资源部签发《报到通知书》。
  
  二、 通知用人部门接领新员工。
  
  三、 新员工凭《报到通知书》到库房领用工号牌、工作服、更衣柜钥匙等相关物件。
  
  四、 人力资源部将新员工资料归档,并输入电脑。
  
  五、 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
  
  六、 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一起对新员工进行转正考核。
  
  2、准备工作
  
  事先通知新员工入职前应准备的物品。包括:证件及相关复印件、生活用品及衣物、根据当地消费水平应准备的现金 入职接待。
  (1)可以以亲切的问候作为开头,比如过来是否方便?从哪里来的?
  (2)引导其在指定位置放置好带来的行李物品等
  (3)引导其在验证资料、签订合同的地方坐下,大概介绍公司情况如公司人数、住宿等,入职的岗位工作内容与基本要求,签订的合同或者实习协议期限
  (4)发放公司的规章制度手册、新员工手册等资料
  
  3、给新员工办理入职的主要步骤
  
  
  签订合同并存好人事档案。此项最为关键,应在对方已经了解自己介绍的岗位工作和合同要求基础上签订。并应告知新员工试用合格的要求和试用及转正后的薪资。防止后期的纠纷与麻烦。引导其办理住宿、员工工作证等。引导其参观下宿舍、就餐区域、会议区域、各个部门地点并告知办公职能等公司及周边环境。引导其到工作部门的部门长处报到,介绍其与部门同事认识,开始部门的工作。后续应在一周内注意与其保持沟通,询问其工作情况、感受和遇到的苦难,给与建议或者帮助。
  
  综上所述即给员工办入职是怎样实行的。现实中,的确也有那么一些不负责任的员工,是他自己不想签订劳动合同的,这是他的权益,如果他放弃了,企业也不能逼着员工签合同,所以在《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表》中,有必要留一个未签订合同的原因项,让员工自行注明"自愿不签合同",以防以后员工在可能发生的纠纷中不承认这个事实。
  
  
  
  

·民间借条怎么算无效的情形?
    民间借条怎么算无效的情形?1、民间借款合同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2、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3、在民间借款合同关系中,贷款人明知...

·借钱不还该怎么办
    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商定还款事宜;协商不成的,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没有还钱,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借贷纠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入股合作协议书需要公证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入股合作协议书需要公证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入股合作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签订入股合同不一定需要公证的。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合同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违法、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签订的合同即合法有效。而对合同进行公证,仅是可以证明或保证所签合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要式合同何时成立?
    要式合同何时成立?我国对要式合同有相关规定,要式合同要以书面合同的形式来确立,而且要式合同的成立要满足相关的规定。只有满足条件,要式合同才会成立、生效。那么要式合同何时成立?要式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一、要式合同何时成立?要式合同成立时间书面合...

·无证房和证件不齐全的房屋遇到拆迁怎么补偿?
    一、无证房和证件不齐全的房屋遇到拆迁怎么补偿?  无证房和证件不齐全的房屋在拆迁时的补偿需要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如果房屋是属于合法建筑的在拆迁时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但如果是违法建筑那么是不能获得拆迁补偿的。  证件不齐全可以补办吗?  1、如果房子在获得权证。  3、对...

·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您对于内蒙古的印象主要是茫茫的大草原,还有壮观的蒙古包。其实内蒙古的发展也日益现代化,不再是一个单一的游牧生活,所以内蒙古的拆迁工作并不奇怪。而鉴于内蒙古的特殊性,其房屋拆迁与土地征用的补偿范围也与常规补偿标准不一样。那么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范本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范本 本合同由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于 年 月 日签署。 合同双方: 出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让方: 1、有限责任公司于 年 月曰在江苏淮安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

·强奸罪的法律定性是什么?
    强奸罪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犯罪,其社会危害性极大,对受害人生理、心理造成的伤害是无法估量的,对犯强奸罪的犯罪分子必须严惩。法律对强奸罪的量刑上基准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最高可判处死刑。从法律规定方面...

·夫妻起诉离婚需要什么钱?
    夫妻起诉离婚需要什么钱? 1、离婚诉讼费标准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离婚诉讼费的负担 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条款是什么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条款是什么在我们生活中有各式各样的合同,买卖合同就是其中一种,所有合同都有违约责任条款,买卖合同也不例外,但是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条款,今天我们你就给您详细说说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详细内容。一、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