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房产去名字流程是怎么规定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房产去名字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房产去名字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针对房产的分割问题,每个人可能所面临的具体情况都是不一样的。当房产的问题处理好了以后,可能有些夫妻需要针对房产证上的名字作一定的改变,比如说原来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在离婚以后可能会针对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的名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房产去名字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房产去名字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证去名字要从具体情况考虑,如果是夫妻之间加减名字,则不收取契税,如果是加名字,夫妻双方凭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到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办理即可。若是去名字,则需要夫妻之间作出财产约定,并经过公证处公证后才可以办理。
  
  二、离婚房产证去名字费用
  
  新国五条离婚潮是由于离婚、结婚避税造成的。离婚、结婚避税分为三步
  
  第一步,买卖双方夫妻离婚;
  
  第二步,卖方房主与买方异性结婚,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然后再离婚,房屋归属买方异性;
  
  第三步,买卖双方夫妻各自复婚。
  
  这样一来,二手房过户的总费用只需要结婚、离婚费用,加上房产证更名的费用,多只要几百元就可以搞定一套房的交易过户。这样的避税办法,可以节省几万乃至几十万元的过户费用。
  
  房产证去名字也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父母子女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都视为买卖,要收取契税。
  
  去掉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类似,只需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从1%——3%不等。
  
  共分四种情况:
  
  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1%;
  
  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1.5%;
  
  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3%;
  
  购买非普通住宅:3%。
  我们可以看出,离婚房产去名字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的,一般情况下取名字需要夫妻之间作出的财产约定,办理公证以后,到当地的房产管理中心去名字就可以了。另外离婚房产证在取名字的时候,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交纳一定的费用。
  
  
  
  

·债权人诉讼要注意什么事项
    债权人诉讼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债权人诉讼要注意什么事项 债权人诉讼要注意以下事项: 1、注意证据的收集。 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在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

·不可抗力的法律定义
    按照合同法第117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要相应地免除或减轻责任。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工伤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
    工伤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 一、工伤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

·债务转让需不需征得债权人同意?
    债务转让需不需征得债权人同意? 一、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所谓合同义务的转移,指基于当事人协议或法律规定,债务人移转债务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地位成为新债务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

·公司法上市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上市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的公司类型里面,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最基本的两种,其中股份有限公司里面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就是上市公司。像投资者购买股票,就是购买的上市公司股份,这是其融资的手段之一。我国公司法对上市公司也进行了说明。那么,公司法上市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人伤解决流程大致分为哪些步骤交通事故人伤
    交通事故人伤解决流程大致分为哪些步骤交通事故人伤解决流程大致分为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

·法律上窝藏、包庇罪怎么认定?
    在很多刑事案件中,团伙犯罪经常会窝藏赃款赃物,被抓捕后互相包庇罪行。或者在一些国企事业单位要职人员贪污受贿窝藏国家财务,在被侦破时包庇他人罪行,情节严重。那么,法律上窝藏、包庇罪怎么认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法律上窝藏、包庇罪怎么认定? (一)窝藏、包庇...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带什么证件?
    我们知道夫妻协议离婚的时候,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此时要求提供一定的材料,工作人员在审查之后才有可能颁发离婚证。但其实在起诉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一定的证件材料。那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需带什么证件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

·交通强制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强制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交通强制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强险的赔偿项目,是以《民法通则》作为原则,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人身损害解释)作为具体审理的尺度,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通常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日益升高的房价让很多人“谈房色变”,很多人只能选择租房居住,
    日益升高的房价让很多人“谈房色变”,很多人只能选择租房居住,近年来公寓居住的人越来越多。“租售同权”的出现产生强烈的社会反响,受到广泛关注。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下很多人选择租赁公寓居住,公寓居住成为新风尚,那么如今租售同权包括公寓吗?下面就归纳详细介绍。一、租售并举与租售同权提起房地...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