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农村有办法不交社会抚养费吗ʦ绰13951899110
农村有办法不交社会抚养费吗
λãҳ  »  
 

农村有办法不交社会抚养费吗

www.nj48.com Ͼͬʦ

    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是面向全国范围内的,计划生育政策的效力不仅仅针对城市户口。但是相对来说,城市户口的人民其实都是比较支持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只不过在有一些比较偏远的农村地区,人们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又存在严重的重男轻女的现象,所以就存在超生的这样一种情况。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农村有办法不交社会抚养费吗?
  一、农村有办法不交社会抚养费吗?
  农村居民如果超生违法,就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只是缴纳的基数同城镇居民不同。城镇居民按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缴纳,农村的居民按年人均纯收入缴纳,一般来说,农村的收入要低的多。有条件不缴纳的,要经过法院强制执行的。
  二、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广东省卫生计生委2013年12月4日通报,2012年度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为14.56亿元。至此,已有24省份公开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额,总计近200亿元。 向社会公开其社会抚养费年度征收情况,结果则是各地征收额差异悬殊。其中“冠军”江西省高达33.8618亿元,最后一位青海则仅有350.48万元。国家也在制定计划逐步的进行对社会抚养费,公开公示。
  三、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定
  
  1、对象征收
  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2、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2014年11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并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定首次提出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户籍地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这意味着此前由各地执行的数倍不等的征罚标准,将统一设上限。
  3、性质
  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在我国农村户口如果超生的话,也是必须交社会抚养费的。如果不向有关部门交社会抚养费,政府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所以对农村计划生育普法知识教育,是目前各乡镇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既然没有条件就不要超生。
  
  
  

商标撤销对方不服怎么办?
     商标撤销对方不服怎么办?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第五十四条有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

债权人可以拉走债务人物品抵债吗
    债权人可以拉走债务人物品抵债吗?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占有或委托他人占有的财物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该种行为的具体定性及操作问题还要分情况而论。 一、根据场合不同,法律责任不同 1、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财物抵债时,债权人如果不在场,无法监管财物...

房产纠纷开庭过程
    房产纠纷开庭过程 民事、经济案件开庭审理的顺序为:核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及代理人身份、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询问是否回避,然后开始审理。首先原告陈述事实,然后被告答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最后陈述,然后休庭,一般不当庭宣判,等判决书做出来后通知当事人取判决,一般法院不宣...

职务发明专利利润分成是多少?
    职务发明专利利润分成是多少?目前,我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的奖励和报酬作了明确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当事人申请进行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对申请的时间也是有要求的,即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的10日内提出。当然,在具体调解的时候有一些问题还需要注意,那到底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时要注意什么问题?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

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也是可以作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的。如果是单位犯此罪的话,那么一般采取的是双罚制。那究竟我国对单位犯合同诈骗罪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药驾的危害,和容易忽略不利于驾驶的日常药品
    药驾的危害,和容易忽略不利于驾驶的日常药品 人们常常知道喝酒后不要开车,酒驾的后果很多人也非常清楚。但常常忽视服用某些不利于驾驶的药物后,依然在道路上行驶。事实上,药驾的危害并不比酒驾小。今天的我们为您整理一些关于药驾的危害和关于不利于驾驶却又常常被忽略的药品分类。 一、什么...

继承中权利义务一致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我国《继承法》充分地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确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上,两个继承顺序的划分依据,不仅是血缘关系、亲属关系,而且还有权利义务关系。

 &n...

简单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简单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重要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一、离婚协议应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

交通事故农村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农村的误工费怎么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交通事故受害人有固定收...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