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眼睛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23的内容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眼睛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23的内容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眼睛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23的内容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眼睛对一个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劳动过程中眼睛受到工伤就属于非常严重的情况,眼睛工伤鉴定标准也分为十级,每一级对应不同程度的工伤,根据眼睛受到工伤鉴定结果等级的不同,获得赔偿等级也不同,那么眼睛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17是什么?
  
  一、眼睛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 ≤20°);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3、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五级:
  
  1、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5、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6、一侧眼球摘除者
  
  六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3、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4、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七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5、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6、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八级:1、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3、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4、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5、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
  
  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7、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九级:
  
  1、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3、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十级:
  
  1、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2、双眼矫正视力≤0.8;
  
  3、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4、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5、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6、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7、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8、晶状体部分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二、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眼睛有单独的工伤鉴定,也有十级标准。从上述十级标准条例来看,被判定为十级工伤说明眼睛受到的伤害较小,被判定为一级工伤说明眼睛受到了非常严重的工伤。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需要时刻注意安全,以防受伤。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一、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新股申购时间限制
    新股申购时间限制沪市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深市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客户申购时无需缴付认购资金,T+2日确认中签后需确保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深圳有市值的普通或信用账户才可申购,上海...

·社会抚养费和超生罚款是同一个意思吗?
    社会抚养费和超生罚款是同一个意思吗? 是同一个意思;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是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在不符合...

·处理劳动关系的原则是什么?
    关于劳动关系的处理其实并没有规定相应的原则,但是对于劳动争议来讲,法律方面却是规定的有处理原则的。那么您知道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都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四个: 1、合法原则。依法处理争议,就要...

·离婚对方出轨精神损害赔偿金一般是多少?
    离婚对方出轨精神损害赔偿金一般是多少离婚对方出轨精神损害赔偿金一般是五十万元左右,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

·如何理解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前提?
    目前尚无司法解释或相关规定作出回答。但是,《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1款明确、简练地使用了“另有重要罪行”的宇样,规定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前 提条件,并未再加别的限制,清楚地表现了“另有除正在侦查的犯罪之外的重要罪行”的含义,而未要求该“重要罪行”是与正在侦查的犯罪不同种的犯...

·强制拆迁前需完成的法定事项
    实施强制拆迁,有些法定的事项应当提前完成。一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公告一般都规定了签订协议、搬迁等事项。拆迁人应按时找被拆迁人签订协议。出现矛盾,应及时协商解决。二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做出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协议的,经...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清偿顺序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清偿顺序 一、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具体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

·我国法律规定的担保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的担保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担保一般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关于财产等诸多事项的事先确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需要注意很多事项。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担保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下文是我们带来的相关介绍。 什么是担保合同? 所谓担保合同,...

·两高盗窃罪司法解释经济纠纷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