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弱电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弱电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您的位置:首页  »  
 

弱电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弱电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弱电工程是电力工程的一个分类,弱电可以向人们提供照明用电和空调用电,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弱电工程作为一类工程项目存在质量保证问题,在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质量检修,施工队应该向业主提供一定的质量保修期,弱电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弱电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根据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第4款,电气质保期为2年。弱电工程属于电气范畴,故质保期为2年;如果施工承包合同另有约定,那质保期应按合同约定执行。二、弱电工程的建设问题弱电系统的技术含量高、建设周期长且过程复杂,在国内隶属于建设、公安、邮电、广电、消防、电业等行业管理范畴。弱电行业技术规范标准不统一,在弱电系统建设中许多环节过程存在弊病,资质管理与市场准入方面也不尽如人意,不合格集成商、工程承包商和供应商充斥市场,与弱电工程相关问题较多。1、 行业特点问题弱电系统的子系统多,技术涉及自控、通信、计算机、电子、传感器、机械等领域,现有的理论体系,有些焦点问题还未形成定论,值得借鉴推广的工程建设经验寥寥无几;弱电设计在实际工程中很容易受其它专业、单位人员的制约,往往在工程后期设计才能全面展开,造成设计时间紧张,来不及深思熟虑;工程实施中招投标行为不规范,系统产品随意变更,造成许多设计工作的浪费;施工图与装修严重脱节,用户要求的不恰当、不明确,使设计人员做了很多的无用功;用户功能随时变更,更给设计带来很多的不便。2、 技术标准问题目前国内一些地方如上海、江苏、山东等省市已制定了地方的设计标准,邮电部也在制定综合布线标准,但整个弱电集成系统的行业标准或全国性的规范还没有形成。依据什么标准进行设计,要达到什么样的等级及设备水准,如何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国际技术标准,如何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这些都是弱电集成市场中急待解决的问题。3、 建设导向问题许多业主、政府主管部门、一些甲级设计院、大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公司,均对整个弱电设计存在误区,对设计的程序、过程、内容不很明了,在整个设计"接力棒"中,设计者间的水平存在差异,设计分工还不合理;对采用的技术、设备用其运行条件缺乏了解,搞不实宣传,有的投资商在已建、在建的智能建筑中提出了不切实际的智能化要求,对系统要实现的功能心中无数,表现出很大的随机性;有些业主片面追求技术先进功能齐全;另有一些业主则中求自己的楼能戴上"智能"的帽子即可;特别是在设备选择或系统集成方面往往屈从潮流或随意拔高,导致设备和设施不能正常运转,造成投资上的极大浪费。4、 资质管理问题一些系统集成商在没有接受有效资质的情况下,打着“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等旗号,到处承揽工程,致使在全国范围内智能建筑的设计与施工存在质量管理上的失控。现在有许多公司通过各种手段、拿到智能建筑设计证书和智能建筑总承包商证书,但是它们对智能化系统并不了解,设计和建造出来的智能化系统让业主吃尽苦头,有的公司在申请的时候,具备从事智能化的实力,过一段时间,相关人员的流动又使他们不具备条件。5、 市场准入问题我国的设计单位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经营管理不够灵活,与国外相比在掌握世界先进技术方面存在差距,因此国内智能建筑的设计市场大部分被国外的设计单位和集成商所占领,加上所选用的智能化产品有90%以上是国外产品,使得我国在这一技术领域长期受到国外的制约,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国外的智能化产品五花八门,各种标准也不统一,一些生产厂商并不愿意把通讯格式和通讯协议公开,即使公开,其开放的程度、内容也往往受到诸多限制。此外,部分设备不能达到或满足国内有关消防和保安等方面的要求。更严重的是,目前并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来阻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入国内市场。6、 设计人才匮乏具有计算机、通信、电气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又具有丰富的设计经验与技巧和对新技术敏锐前瞻能力的设计师匮乏;一些弱电设计者闭门造车,严重脱离实际和用户需要,一味地追求高标准、高档次,设计千篇一律,造成许多弱电工程"后天不足";一些弱电设计者因专业知识缺乏,导致许多集成系统未能实现一体化管理,各子系统相互独立,自成体系,当发生全局事件时,不会形成系统联动配合集中解决事件;一些弱电设计者设计的子系统开放性不足,给系统升级和网络互联带来很多困难;一些弱电设计者忽视设备对环境和运行条件的要求,造成设备安装使用困难,或者是给设备安全留下隐患。如果合同中的规定和此规定有所不同,应以签订合同为准。弱电工程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电力来源,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克服,如果能够解决上述问题则可提高电力工程的质量,给人们带来福利。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法律规定孙子是第一继承人吗?
    法律规定孙子是第一继承人吗? 法律规定孙子是第一继承人吗? 孙子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如果孙子的父亲在孙子的祖父母之前去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孙子可代为继承应由其父亲继承祖父母遗产的部分。 适用法定继承时,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 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

·专利可以采用合同方式转让吗?
    专利可以采用合同方式转让吗? 一、专利可以采用合同方式转让吗? 专利转让是拥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书面形式和登记及公告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

·农村孩子需要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不管孩子的家庭出身是怎样的,社会给予孩子们的成长都应该提供平等的权利。法院对孩子的一些正常权利进行保护的时候,也不可能说将农村孩子和城市孩子区分对待,不过离婚以后,相对来说农村的成长费用可能会低于城市的成长费用。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农村孩子需要抚养费的标准...

·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定是否合理
    劳动关系当中最核心,最关键的问题就是用人单位给员工支付的报酬问题。可能在生活当中找工作的时候,您也见到过,有些用人单位不明确的告诉员工工资待遇是多少,而且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工资是待定。那么这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定是否合理呢? 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定是否合...

·什么是安装工程质量通病?
    什么是安装工程质量通病? 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在民用、公共、工业建筑设施中重要的一项工作,每一阶段要根据质量安全规定检验、控制。若是出现质量问题,轻则影响居民居住生活,重则发生工业重大安全事故,复杂的补救修理过程会浪费财力和人力。那么什么是安装工程质量通病?以下是相关资料汇总: ...

·一、婚姻法中离婚起诉方需要赔偿吗?
    一、婚姻法中离婚起诉方需要赔偿吗? 一般不需要,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诉讼程序流程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应收账款质押权实现方式有哪些?
    应收账款质押权实现方式有哪些?应收账款质押一般涉及三方主体:质权人(主债权人)、出质人(一般为主债务人)和主债务人的债务人(即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当出质人并非主债务人时,则有如下四方主体:质权人( 主债权人) 、主债务人、出质人和出质人的债务人(出质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我国《民法...

·集体土地征收协议怎么写
    集体土地征收协议怎么写 集体土地的征收是关系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问题,其补偿费用、补偿方法以及补偿的落实情况广受关注,作为弱势群体,广大农民对集体土地征收也比较陌生,为了有效保障相关权利,需要与相关方面签订具有法律意义的协议以保障自身权益的落实。那么集体土地征收协议怎么写呢?下面...

·新婚姻法中子女抚养的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中子女抚养的规定是什么 在正常的婚姻关系当中,男女双方组成家庭以后,将来肯定还会生儿育女。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那么针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将是夫妻双方应该共同努力的一个问题。但是如果离婚以后对孩子的抚养权争夺问题就会具体应用到我国婚姻法当中的相关法条。下面我们就为您介...

·现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现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一、现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购买人,并由购买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具体规定了商品房现售的条件,包括;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