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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上市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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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上市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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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上市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的公司类型里面,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最基本的两种,其中股份有限公司里面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就是上市公司。像投资者购买股票,就是购买的上市公司股份,这是其融资的手段之一。我国公司法对上市公司也进行了说明。那么,公司法上市公司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简单了解下。
  
  一、公司法上市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1、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4、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5、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上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的规定,上市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并且每年要召开一次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进行重大资产出售时,需要经过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上市公司要严格执行信息披露政策,像重大事项变更的话,都要对外公布,不得隐瞒,造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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