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申请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申请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申请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申请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即使是死刑犯也有他的人权,更何况还是犯罪嫌疑人了,当犯罪嫌疑人没有足够的金钱为自己请律师的时候,法律援助就要上场了,法律援助也算是我国对人权尊重的一个保障。那么申请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我们带您来看看。
  一、法律援助的对象
  根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申请法律援助:
  (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二)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四)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第九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自发现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一)未成年人;(二)盲、聋、哑人;(三)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四)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二、法律援助的终止根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决定,制作终止法律援助决定书发送受援人,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函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二)案件终止办理或者已被撤销的;(三)受援人自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代理人的;(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但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除外;(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函告法律援助机构。通过上面的描述,您也都基本知道了申请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其实法律援助虽说是对人权的保障,但终究还是存在着许多问题的,现实生活中,许多的律师不愿意做这个费力不讨好的事,大多是应付了事,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也没有尽心尽力,这也算是现实与理智的碰撞,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律师。
  
  
  

·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十分的迅速,人们可以投资的形式更多样,获得股权就是其中一种,股权是股票所有者所拥有的,它是可以进行转让,转让时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如果想要更加保险可以进行公证,那么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下。...

·“子女抚养权”纠纷情形之三
    3、八周岁但未成年的孩子 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但是这并不是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公民有使用土地的权利,公民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就可以根据实际用途使用该处土地了。但如果公民在获得土地之后没有合理利用,使土地产生闲置,那么就要缴纳一定的土地闲置费。那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闲置...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实践中,有一类合同是可撤销合同,但是这样的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通常可撤销合同是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的。那么您知道我国可撤销合同的种类包括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 欺诈合同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以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为标准划...

·交强险最高赔付多少
    交强险最高赔付多少钱 一、交强险最高赔付多少钱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

·车祸对方全责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车祸对方全责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撞车后对方全责处理流程 ?1、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除非有人受伤,否则不需要向交警报案了,即使交警来了也不会给你们开单子的,还是叫你们去定损中心处理)。2、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定损员在一起集中办公的,...

·怎样算工伤鉴定标准中的一级伤残?
    工伤鉴定是职工受伤之后向单位索要赔偿金的重要依据。工伤鉴定会标明当事人的受伤情况和程度,单位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伤残程度越高的职工获得的赔偿金就会越高,而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那么,怎样算工伤鉴定标准中的一级伤残呢? 一、怎样算工伤鉴定标准中的一级伤残? 《职...

·国家专利申请号查询方法
    国家专利申请号查询方法提交专利申请,可以申请人自己申请,也可以委托专门的专利申请代理机构代为申请,对于申请人自行申请的专利来说,如果想要知道专利申请号,就需要自己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查询。如果是委托的专业机构代为申请的专利,查询申请号时,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之前委托的机构进行相关的查...

·宣告失踪的条件与程序是什么?
    宣告失踪的条件与程序是什么? 在一些导致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报道中,除了涉及遇难人数外,还有一种说法是失踪人数。我国法律对宣告失踪有严格的规定,那么如何定义人员失踪,宣告失踪的条件与程序又是什么?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具体了解一下。 一、宣告失踪的条件 申请人民...

·公租房买卖的条件
    政府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如果,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