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面临倒闭怎么办,申请破产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面临倒闭怎么办,申请破产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面临倒闭怎么办,申请破产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面临倒闭怎么办,申请破产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司面临倒闭怎么办
  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总结出公司面临破产时,可以申请破产、破产保护或破产重整等。
   二、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的流程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7、70条)
  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产法71条)
  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7、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8、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9、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见《破产法》81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破产法79条)
  10、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表决规则见《破产法》82、84条)
  11、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未获得通过的依《破产法》87条处理。(破产法86、87条)
  12、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和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法院审查认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87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批准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法86、88、92条)
  13、《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此时,已经接管财产和营业事物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物。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有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收人财务情况。
  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报告之日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经管理人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延长监督期限。(破产法89、90、91条)
  14、《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
  15、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此后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法93条)
  通过本文的介绍您对公司面临倒闭怎么办及申请破产重整的流程是否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呢?了解相关的公司破产重整内容可以在公司面临难以运转的困境时,不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能临危不乱的处理相关事宜。关于公司面临破产时怎么办,还有其他的方法及其相关流程,如果本文没能给予您想要的答案,可以向我们咨询,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给予更加适宜的解决方案。
  
  
  

·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 在平时生活中,工程质量出错,发生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事情时有发生,所以国家、政府和单位对工程建筑的安全问题十分重视。分部工程是根据单位的结构和性质等方面的不同而划分的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检查十分严谨,法律规定所需要的资料和质量要求必须符合才能完成...

·一、童工年龄14周岁属于非法雇佣吗?
    一、童工年龄14周岁属于非法雇佣吗?《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1、《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之未订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

·醉酒肇事逃逸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醉酒肇事逃逸处罚规定是怎样的我国严禁酒后驾车,要是喝醉了酒还继续开车,导致撞了人,会构成交通事故罪,判处3年以下徒刑。如果撞人之后,车主惊慌失措逃逸了,对于逃逸的处罚又是如何规定的了?下面,我们将为你讲解醉酒肇事逃逸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一、醉酒肇事逃逸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

·商标侵权罚金是怎样规定的
    商标侵权罚金是怎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

·飙车犯法吗
    犯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发明专利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发明专利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满足新颖性的标准,...

·离婚后发现有共同财产要如何处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这为离婚时未处理财产提供了法律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我们可以从...

·国有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
    国有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国家在对群众的土地进行征收,往往会涉及到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赔偿的问题。我国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对土地征收过程中的补偿费用进行了规定,包括了土地补偿费、搬迁安置费用等等。国家每年都会出台新的赔偿标准,以保证被征地人员的根本利益。那国有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是怎...

·只有交强险 赔偿多少钱?
    有的新手买到小汽车后,只是购买了交强险,没有去买三者险、车损险等商业车险。交通事故的发生,会涉及到事故责任的划分和赔偿责任的确定。交强险优先赔偿受伤的人员,当然,交强险的赔付有一定限额。那么,只有交强险 赔偿多少钱?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只有交强险 赔偿多少钱?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