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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企业非法集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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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企业非法集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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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上企业公司林立,各式各样的公司企业,运营的方式也不尽相同。有股份责任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等。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方式,将公司企业分门别类。其中就有一种企业,叫做控股企业,是持有某一企业的股份,并通过股份来控制该企业的企业。那么控股企业非法集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控股企业的定义
  控股企业是指通过持有某一企业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企业进行控制的企业。控股企业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企业和混合控股企业。纯粹控股企业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企业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企业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
  二、控股企业特点
  控股企业具有与兼并活动不同的若干特点:1、它不需要100%地收购被控企业的股权,甚至不需收购半数股权就能实现有效控制;2、它不用通告被兼并企业当局和经过艰苦的谈判,只是通过购买股票,而通常可以分批购买,因此,实现控制手段最简单;3、控股企业控制下的各个企业,在法律上都是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它们同控股企业在经济责任上是完全独立的,相互之间没有连带责任。因此,控股企业中各企业的风险责任不会相互转嫁。5、由于控股企业中各个企业都是独立的,因此需要各自申报纳税,所以存在双重纳税的可能。此外,控股企业在组织上也较兼并企业松散。
  三、控股企业集资诈骗处罚标准
  (一)、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二)、集资诈骗刑罚处罚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对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于这类犯罪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诈骗的数额一般都很大,有的数额在百万元、千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数亿元、数十亿元。至于何谓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何谓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控股企业通过企业的名义,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用于其他地方的行为涉嫌集资诈骗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并且根绝集资的数额,处罚的标准不同,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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