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质量罚款细则的内容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程质量罚款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工程质量罚款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程质量罚款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的质量好坏关系到工程使用寿命,如果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也是一种威胁。因此,工程建设方在设计施工阶段,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把控,如果存在违规操作,则要对责任人处以一定罚款。那么,工程质量罚款细则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工程质量罚款细则
  
  了保证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目标实现,制定本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
  
  一、施工质量管理
  
  1、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2、工程质量控制以国家法律、法规、施工合同文件、施工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为依据。
  
  3、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必须报送《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预算书》、《节点和月度完成产值书》等文件资料。
  
  4、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内部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工艺和技术要求组织施工。凡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目标实现的,要限期更正。到期未改的,将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5、施工单位如须将部分工程进行分包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等文件资料,经批准后,分包队伍方可进场施工。凡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分包的,除责令分包队伍退场外,将对总包方处以罚款5000-10000元。
  
  6、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施工技术资料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进行各项验收时必须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不及时提供技术资料时,监理单位将按规定不予验收。如因资料不齐全,影响工程验收,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并处以1000-5000元罚款,影响竣工验收从重处罚。
  
  7、施工单位必须对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严格进行自检、互检、专检,合格后报监理方组织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凡未经监理方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者,将处以1000-5000元罚款。
  
  8、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隐蔽验收前将隐蔽验收资料报送监理方,凡未报验收资料的一律不予验收。未经监理方验收同意,不得隐蔽。凡擅自隐蔽除责令返工外,将处以1000-5000元罚款。
  
  9、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验收时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将要求返工整改。整改后,经复检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10、对于甲方分包项目,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必须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无故刁难,故意不配合对工程造成影响者,给予1000-5000的经济处罚。
  
  11、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检测,重点工序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理。施工单位进行隐蔽报验时,监理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验收。监理人员要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办事公道。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如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一经发现,将处以100-1000元罚款,同时要求监理公司调换相关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况与监理公司解除合同。
  
  12、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处理
  
  二、工程材料质量管理
  
  1、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必须先报验,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质监站要求进行取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准进入施工现场用于工程中。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严禁用于工程中。如发现施工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时将责令返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视情节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1000-10000元。
  
  2、经业主方指定的工程材料品种,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更换,如确需更换时,必须征得业主方同意。如施工单位擅自更换的,将责令返工,并视情况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1000-10000元。
  
  3、监理单位要做好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控制。如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用于工程,给业主方造成损失的,要根据责任大小给予100-1000元罚款。
  
  4、对于甲方供应材料,施工单位必须提前7天上报材料计划,且材料数量、规格型号要力求准确,数量不准确超出预算部分,甲方按照市场价2倍的价格扣除。不按规定上报的对工程造成影响的,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三、工程进度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保证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
  
  2、施工方必须认真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及时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图》等文件,经批准后执行。如不按时报送将处以罚款1000-2000元。
  
  3、施工生产要素配置质量、数量必须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4、施工方在具备开工条件时,及时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经审批后方可开工。
  
  5、施工方必须及时编制《总施工进度计划》,《总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服从业主的开发计划,经审批后实施。如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延误时,将按合同约定索赔违约金,施工方工期提前时将按合同给予奖励。
  
  6、施工方必须在每月25号报送下月《月进度计划》、《资金计划》及《材料计划》。凡《月进度计划》审批后实施,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延误时将处以罚款2000元,《月进度计划》提前完成时给予同等奖励。
  
  7、施工方在周例会时报送下周《周进度计划》,审批后实施。凡《周进度计划》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延误时,将处以罚款500-1000元,《周进度计划》提前完成给予同等奖励。
  
  8、监理方要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进度控制,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检查施工方周、月度、年度及总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将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比较,发现偏离时及时向业主方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以保障建设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如因监理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将根据责任大小给予100-500元罚款。
  
  四、安全生产管理
  
  1、施工方必须搞好施工环境、劳动环境,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对现场安全施工情况经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专人负责。凡安全工作达不到要求是,除责令整改、停止施工外,将视情况处以罚款1000-5000元。
  
  2、议定事项和要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给予罚款200元。
  
  3、当监理下发《监理工程通知单》时,施工方应及时落实通知单中的工作内容,及时对下发的通知单进行回复。《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中问题未落实整改的处以罚款200元。
  
  4、施工方必须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
  
  5、施工方防火设备、设施必须到位,做好防火管理。施工现场不得抽烟,发现施工现场抽烟者,给予施工方罚款500元/次。施工方如需动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按照发包方动火管理制度执行,未按发包方动火管理制度执行的,给予罚款10000元/次。
  
  五、文明施工
  
  1、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上级规定进行文明工地的建设。经检查三次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将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2、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方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使建设文明工地目标得以实现。
  
  3、施工方必须按照上级规定进行文明施工,现场不得有随地大小便现象,如有发现,给予施工方罚款500元/次。
  
  其中施工质量管理、工程材料管理、施工进度管理及文明施工等多方面对工程质量处罚进行了详细规定。像施工单位采购不合格材料影响工程质量的,除了要对工程返修外,还会被处以一千元到一万元不等的罚款。
  
  

·犯了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犯了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

·工伤赔偿合同 怎么写工伤赔偿协议书
    工伤赔偿合同 甲方: 委托代表人: 乙方: ,男,汉族,年龄 岁,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在甲方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综合考虑乙方的家庭状况和甲方的实际情况,在合理合法、互让互谅、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是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是怎样的
    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其中有一部分在犯罪的时候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但究竟该精神病人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需要对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作出认定。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如何理解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精神病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对于精神病这个概念,存在一个区分,即医学上的精...

·政府工程发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政府工程发包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政府主要职能之一就是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像铁路、公路及机场等工程都属于政府工程,政府作为项目责任方,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建设方,双方会签署一份发包合同,规定好各自的权利及义务。那么政府工程发包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的这篇文章...

·我国刑法中遗弃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这是道德上面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现实生活中,有些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甚至将老人不管不顾,这种行为一旦恶劣,当事人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那么我国刑法中遗弃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刑法有关知识给您介绍下。 一、我国刑法中遗弃罪的处罚标准是...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是指非军职人员明知对方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将其接收、聘用,情节严重的行为。
   ...

·公司法小股东权利保护有哪些
    公司法小股东权利保护有哪些?有限责任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现在的两种公司模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是执行决策层,而在很大程度上,股东在公司所持的股份多少决定了在公司会议上的决策力,大股东很有可能因为资本占多数,处于重要的位置,而小股东部分权益很有可能会被侵害,该怎样对小股东进行保护,...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这里所说的继承,既包括法定继承,也包括了遗嘱继承。 法律如此...

·父母对于未成年的孩子具有抚养义务
    父母对于未成年的孩子具有抚养义务,包括给与生活费、教育费、医药费以及其他所需费用。即便父母双方离婚后,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必须在离婚前达成一致,关于“离婚抚养费必须给吗?”这个问题,答案是不一定,具体要看给付方的经济能力情况。以下我们整理了一些...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一、债权债务确认书指什么 债权债务确认书一般是指为了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书面证明。最主要的作用是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 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主要是借款事实,借款利息,还款和还利息的方式等,具体内容如下: (1)双方当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