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赌博行为和赌博罪有哪些区别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赌博行为和赌博罪有哪些区别
您的位置:首页  »  
 

赌博行为和赌博罪有哪些区别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生活中,一般的赌博行为其实并不会认定为犯罪,此时连违法行为都不属于,就是正常的一种生活行为,但当赌博行为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则就会认定构成赌博罪。那究竟这个赌博行为和赌博罪之间有什么区别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赌博行为和赌博罪有哪些区别
  
  ?
  赌博罪与一般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对以赌博为名,行诈骗之实,比如参赌一方在赌具中弄虚作假,或者采用黑话、暗语为号,诱骗另一方与之赌博,诈骗对方的财物的行为应构成诈骗罪。因为构成赌博罪要求决定输赢的偶然事实必须为共赌者所不预知,如为共赌者一方所预知,而参赌对方毫不知情,则预知胜负的一方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特征,应以诈骗罪论处。
  二、如何从法律上界定赌博罪
  如何从法律上界定赌博罪,主要参考以下四个方面:(一)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二)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三)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赌头是指聚众赌博的人,即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赌头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赌棍是以赌博为常业的人,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对以上三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四)参赌人员身份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乡亲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赌博毕竟不是一种良好的习惯,有人常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可是有多少人奔着小赌的目的,结果赢了越来越想赌,输了就想着要把输掉的钱赢回来,不知不觉,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已经成为了大赌,赌博不仅仅是家庭和谐的破坏者,它同样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所以,远离赌博,这是道德和法制的双重要求。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请及时来电咨询专业刑事律师。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各位可以适当了解。如果可以认定赌博行为构成赌博罪的话,那之后就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按照《刑法》中的规定,此时需要考虑到具体的犯罪情节,才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民法总则法定代理人的资格有哪些
    民法总则法定代理人的资格有哪些 《民法典》生效后,《民法总则》相应废止。 在我国司法体系建设中,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有专门制定法定代理人。您对于法定代理人,从字面意义上就可以理解,代理人就是代替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但是,在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法定代理人并不是随随便便...

·虽然说房屋出租转让合同这是最为普遍的,但是因为房屋出租合同存
    虽然说房屋出租转让合同这是最为普遍的,但是因为房屋出租合同存在漏洞而引起合同纠纷的情况也不在少数。所以拟订合同条款,或者是最后签字的时候,这都不要冲动,提前来了解一下房屋出兑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这样才能够避免相关的漏洞问题,保障各方正常的合作关系。 房屋出兑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

·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的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起诉过错方给付精神损害赔偿。过错在法律上的规定是: (1)重婚。重婚不但违反了《婚姻法》,还触犯...

·司法鉴定人回避规定是怎样规定的?
    诉讼当中,凡是法官、鉴定人之类的都需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制度,以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对此,国家都有制定相关的规定,明确回避制度的实施范围,以及回避的申请流程及程序。国家对于鉴定人的回避也制定了相关规定,司法鉴定人回避规定是怎样规定的?请参考下文。 司法鉴定人回避规定 第...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如何立案?
    国家赔偿,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肯定是需要申请的,只有申请立案,通过之后才会进行赔偿的发放。但是很多人其实他们并不知道国家赔偿相关规定,比如说,国家赔偿怎么样才能够进行申请。还有就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如何立案?下面为您介绍。 一、国家赔偿案件立案标准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

·肇事逃逸车辆扣押的规定是什么?
    肇事逃逸车辆扣押的规定是什么?肇事逃逸车辆扣押的规定是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0日 10...

·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法官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司法实践中,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就成了比较重要的问题,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根据法律...

·对于违章建筑的处理程序
    

1.规划部门依法对违章建筑进行查证和认定,做出《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通知》,并送达当事人。

  2.当事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在通知规定期间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当事人逾期拒不自行拆除的,规划部门出发《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公告》,并送达当事人。《公告》发布之日起...

·合同里约定的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
    合同里约定的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合同里约定的加班工资规定是尊重按照合同当中所约定的加班工资来进行支付,合同条款约定违反法律规定的为无效条款,自合同签订时该条款就无效。二、加班费怎么计算?如果有明确约定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

·大家都知道,我们在进行购房的时候,一般是由售楼处来向大家推荐
    您都知道,我们在进行购房的时候,一般是由售楼处来向您推荐合适的房源的,但是房子又是由开发商进行开发,房子的销售和开发商的相关利益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是您都知道,房地产开发和经营还是存在一定区别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房地产开发与经...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