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认定上诉期限是多久?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伤认定上诉期限是多久?
您的位置:首页  »  
 

工伤认定上诉期限是多久?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职工在工作中因为工伤事故受到身体伤害时,申请工伤赔偿是职工应享有的法定权利。在申请赔偿之前,需要先到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只有经认定为工伤的,才能继续办理后面的工伤赔偿手续,但如果工伤认定没有审批通过,职工对结果存在异议时,就要申请行政复议、仲裁或起诉了,那么,工伤认定上诉期限是多久呢?
  
  一、行政复议期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此,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仲裁期限
  工伤受害人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前提是有关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以及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否则,工伤职工将无从主张自己的权利。依照法律规定工伤发生后应当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工伤,而且这一年的期限无法中断、中止,但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是可以中断、中止的,所以:1、只要认定为工伤,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2、只要期间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3、只要期间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仲裁时效是中断的,要重新计算。
  三、诉讼期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工伤职工可以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综上所述,关于工伤认定上诉期限的问题,要根据职工采取的上诉方式来确定,如果是选择的行政复议方式,则时效为拿到工伤认定通知书后六十天以内;如果是仲裁方式,理论上时效是一年,但其间职工只要主张权利或救济就会重新计算;如果是诉讼方式,时效为行政复议后十五天内,或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六个月内。
  
  
  

·是不是净身出户也没抚养权吗
    关于离婚案件的处理,首先是有两种选择呈现在当事人面前的,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显然比诉讼离婚的流程上更为简单一些,但是其也涉及到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抚养权的划分。那么,是不是净身出户也没抚养权吗?下面就让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抚养权的含义以及归属 抚养权是指...

·过年了客户还是拖欠货款怎么办?
    过年了客户还是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过年了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 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 2、如果有签收的书面凭证,那么债权方有证据...

·破产清算没钱发工资怎么办呢
    破产清算没钱发工资怎么办呢 社会上因为破产清算没钱发工资的现象是十分严重的,尤其是对于一些农民工来讲,辛辛苦苦劳动了一年,最后还被拖欠工资,我们的法律法规对此有没有相关的规定,遇到这类事情我们要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农民工想要尽快拿到钱有没有好的办法呢。 一、破产清算没钱...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政府在修建高铁、高速公路这些基础设施的时候,通常会征用到沿线的农田。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部门要给失去土地农民一笔补偿。这个补偿款的数额是群众关心的焦点,由此引发的纠纷事件也比较多。征地补偿款是有标准参考的,那么,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请看我们...

·初次抢劫罪判多少年 抢劫罪可以判缓刑吗
    在实施抢劫行为的时候,不管此时是否有抢劫到财物,只要着手了抢劫行为,那么就会被认定为抢劫罪,因为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抢劫罪属于行为犯。而要是行为人是初次抢劫的话,一般量刑的时候会考虑到,可能不会判的那么重。那究竟初次抢劫罪判多少年呢?各位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抢劫罪的立...

·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情况,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分三种情况: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

·交通肇事罪交强险是否赔偿
    实践中,交通肇事罪的发生频率是比较高的,相信您都知道此时肇事者除了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外,还要对受害人做出赔偿。那,构成交通肇事罪交强险是否赔偿呢?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交通肇事罪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一旦发生,焦点都在赔偿方面。但对于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

·福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
    福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 现代社会,有些人为了节约成本偷工减料,这就造成了许多豆腐渣工程,为此,我国正在逐步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管,同时也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进行约束,那么,福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以福建省为例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福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

·一、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二、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

·盗刷一千信用卡拘留什么后果
    盗刷一千信用卡拘留什么后果盗刷他人信用卡,是盗窃行为,一千元以下还没达到追究盗窃罪刑事责任的标准,但应给予治安处罚。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比如捡到别人的信用卡使用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二、盗刷立案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就可以立案了。此外,除...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