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认定无证驾驶,对无证驾驶怎么处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何认定无证驾驶,对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您的位置:首页  »  
 

如何认定无证驾驶,对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如何认定无证驾驶,对无证驾驶怎么处罚?相信您都听说过无证驾驶,这是一种典型的交通违章行为,同时也是十分危险的一种行为。实践中,因为无证驾驶发生的交通事故多不胜数。那么我们该如何来认定无证驾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1、没有驾驶证的;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6、驾驶证被暂扣的;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有律师将1至5情形称为“绝对”无证,6至9情形称为“相对”无证,10情形称为“疑似”无证。
  二、无证驾驶的处罚有哪些
  根据《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根据《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省道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根据《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上文中,详细为您罗列了无证驾驶的几种情况,一般来讲驾驶者要是不具有驾驶该车型的资格,那么就属于无证驾驶。按照法律规定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我国政府征地补偿是几年?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的进步,我国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促进了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大提高,现而农村的土地正在逐渐的被政府征地,现代社会中不管任何事,都是要有补偿的,政府征地也不例外,那么,我国政府征地补偿是几年呢?土地占用赔偿标准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当地省政府制定的标准补偿。  《...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要注意什么?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要注意什么?由于地区经济、人口等原因差异,因此各地区之间不少政策都会有所不同,拆迁补偿条例正属其中。了解当地的拆迁补偿条例,对于本地人而言是十分有利的,比如遂宁市的拆迁补偿条例对于遂宁本地人来说就十分重要了。那么,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 ?中有哪些重点需要注...

·构成过失犯罪条件包括哪些
    相信您都清楚我国的刑事犯罪具体分为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而《刑法》中规定的故意犯罪是比较多的,通常构成过失犯罪的处罚也比故意犯罪的处罚低一些,那您知道构成过失犯罪条件包括哪些吗?下文中我们为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过失犯罪条件包括哪些 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

·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诈骗罪和盗窃罪都属侵财型犯罪,诈骗罪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必须要行为人刻意制造欺诈行为,使得被害人因此产生认识错误,从而使得财物转移与获得。而盗窃罪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行为人以隐秘方式暗中窃取他人财物,没有他人“自愿”处分财物的行为。行为...

·我国的国家赔偿范围都有哪些规定?
    今天为您讲一下有关国家赔偿的问题,国家赔偿指的是主管某一问题的主要国家机关或者是在国家机关工作的人员因为自己行为的违法,而给当事人造成了个人财产、个人健康甚至是造成生命危险的行为。发生这种问题后,国家必须予以赔偿。那么,我国的国家赔偿范围都有哪些规定? 国家赔偿的范围: 根据...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是指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行为。
  &nbs...

·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协商 《劳动法》 第八条 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 第九条 劳动者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工会也可以主动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

·技术贸易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技术贸易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技术贸易合同样本 受让方(甲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转让方(乙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

·无主物与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无主物与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无主物与失物表面上看差不多,实际上看确实差远了。就捡个比较实际的例子来说,捡到无主物拿回家不犯法,但是如果把失物捡回家,那就是很有问题的,当心失主关于这个问题找你在法庭上谈话,当然现在的情况是,只要重要的证件以及大面额的金钱不丢,失主大多对被归还的财物...

·离婚了对方不打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既是人伦规范,也是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所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因为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一方直接抚养孩子,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这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都...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