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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无证驾驶,对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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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无证驾驶,对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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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认定无证驾驶,对无证驾驶怎么处罚?相信您都听说过无证驾驶,这是一种典型的交通违章行为,同时也是十分危险的一种行为。实践中,因为无证驾驶发生的交通事故多不胜数。那么我们该如何来认定无证驾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1、没有驾驶证的;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6、驾驶证被暂扣的;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有律师将1至5情形称为“绝对”无证,6至9情形称为“相对”无证,10情形称为“疑似”无证。
  二、无证驾驶的处罚有哪些
  根据《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根据《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省道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根据《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上文中,详细为您罗列了无证驾驶的几种情况,一般来讲驾驶者要是不具有驾驶该车型的资格,那么就属于无证驾驶。按照法律规定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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