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财务的公司法法条及司法解释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关于财务的公司法法条及司法解释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关于财务的公司法法条及司法解释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关于财务的公司法法条及司法解释有哪些?
  
  一般的公司都会专门设置财务的岗位,用于对公司财务资金进行日常管理。由于涉及公司运营的必备钱款,如果财务的操作违反法律法规,如虚假报账、擅自挪用公司资金等,财务个人和公司整体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关于财务的公司法法条及司法解释有哪些?以下是法规和解释:
  
  
  一、公司法原文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一百六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二、释义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释义
  
  公司是一个资本结合体,其皆以财产为基础而不重于人的信用,因此资产运营就不完全是公司的私事,它关系到公司债权人、潜在投资者、潜在交易对方、公司职工以及其他利益关系主体的利益。利益分配时将直接受到会计所提供的财务信息的影响,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工作已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
  
  第一百六十四条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公司建立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评析:
  
  财务会计活动的基本内容是编制和提供公司财务经营信息。其基本要求是通过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会计资料,系统、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公司资金运动信息。其主要服务对象是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外部人,这与以公司内部管理层为服务对象的管理会计不同的。公司财产会计不是与公司有关的利益主体,但由于公司管理者与外部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着潜在的利益冲突,会计行为必须按照法律或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则的要求并接受政府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与管理下进行,方能符合、取信于公司外部人员。
  
  第一百六十五条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与审计的规定。
  
  评析:
  
  会计年度,公历1月1号起至12月31日。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报表及附属明细表:1、资产负债表——记载公司在某一会计年度的资产与负债的静态报告表;2、损益表——记载公司在某一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动态报表;3、财务状况变动表——记载公司在某一会计年度的运营资金来源和运用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4、财务情况说明书——说明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税金缴纳情况、各项财产物资变动情况;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出财务报告以前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的书面说明;5、利润分配表——是公司损益表的构成部分之一,可方便股东和各债权人对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有通盘的清醒的了解。
  
  公司法规定,公司财务会计表册应由董事会负责编制,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一百六十六条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送交、置备、公告的规定。
  
  评析:
  
  第一百六十七条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公司公积金提取、利润分配的规定。
  
  评析:
  
  公司税后利润分配顺序:
  
  1、被没收财物损失,违反税法支付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公积金;
  
  4、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5、按股东的出资或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第一百六十八条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的规定。
  
  评析:
  
  资本公积金,指直接从公司资本或资产或其他原因所生之利益而形成的金额。公司法规定的来源有两个方面:1、溢价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2、政府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
  
  第一百六十九条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公积金使用的规定。
  
  评析:
  
  公积金包括: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不得用来弥补公司亏损,只能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增为公司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须符合3个条件:1、经股东会;2、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3、法定公积金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七十条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
  
  评析:
  
  这项权力属于章程规定的内容,其中解聘要遵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一是股东会或董事会进行商讨;二是听取该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三是股东会或董事会进行表决。
  
  第一百七十一条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公司如实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资料的规定。
  
  评析:
  
  第一百七十二条 释义
  
  本条是关于会计账册设立和公司账户开立的规定。
  
  公司财务部分是公司的基本,公司整个的资产运作关乎公司能否合法持续经营,在财务方面若遇到财务违法操作或有法律纠纷的,可以在直接咨询专业律师。
  
  

·如何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人遗失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的,应向商标局及时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由商标局及时予以补发。

  二、办理途径

  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

...

·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丶危险驾驶罪】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 我国的土地要么是属于国家所有,要么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对于不同的土地,在进行征收的时候可能具体的规定不同。今天我们将要为您带来的就是国有土地上的征收与拆迁补偿规定,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子女抚养费强制申请程序或者流程是什么?
    现如今社会问题突出,而家庭问题占其中一定比例,在家庭问题中,子女成为了无声的受害者,往往子女得不到或者很难得到抚养费,所以法律中就有了子女抚养费强制申请这一手段。当抚养困难时可以提出子女抚养费强制申请,并编写申请书,交由法院。 一、子女抚养费强制申请流程 如果双方离婚是协议离婚,...

·母亲争取女儿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难点问题,一般来说,双方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虽然在司法实践之中存在由双方共同抚养孩子的情形,但是一般都是一方享有抚养权,另一方享有探视权。对于母亲争取女儿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离婚案中,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

·交通事故官司流程
    随着社会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也是经常发生,因事故引发的官司不在少数。打官司是需要根据法定的流程来的,所有的与交通事故有关的官司必须严格按照交通事故官司流程来。法律是严格的,对于打官司的流程规定也是严格的,不按照规定要求来的,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下交通事故官司的内容...

·公司章程修正案与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当一致吗?
    公司章程修正案与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当一致吗? 一、公司章程修正案与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当一致吗? 应当一致,公司章程修正案是指公司创建后,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而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正案是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内容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而出具的书面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是怎样的? 根据...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发布时期:2001-03-09)

 


 第一条 为了及时打击狱内在押罪犯的又犯罪活动,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的有关规定,针对狱内又犯罪...

·如何区分故意杀人未遂与故意伤害?
    故意杀人是严重的刑事犯罪,构成这种犯罪的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而在一些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故意杀人未遂,没有造成受害人死亡,而是导致受害人发生人身伤害。这时,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就要注意区分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的,毕竟两者在量刑上面存在差异。那么如何区分故意杀人未遂与故意伤害?我们一...

·紧急避险过当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紧急避险是公民享有的法律规定的合法权利,在紧急情况下不得已而采取的避险行为,但是如果在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了不应该有的危害,就是紧急避险过当吗?相信您都不是特别了解,关于紧急避险过当的法律规定,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紧急避险过当: 紧急避险过当即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