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ʦ绰13951899110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λãҳ  »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www.nj48.com Ͼͬʦ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最高可处十年的有期徒刑。现实中对于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的行为也是要做出了相应的认定之后,才可以确定构成此罪的。而在认定的过程中就要搞清楚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那究竟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成立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需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一)行为人须是司法工作人员。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其他人员不能构成本罪。
  
  (二)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故意。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主观心态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三)行为人有滥用职权的行为。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行为表现是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四)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罪量要素是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本罪,必须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只有造成了重大损失,才符合本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二)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五)其他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本身不具有这样的特殊身份,那自然是不能被认定构成此罪的。另外,此时属于故意犯罪,要是过失实施了相应的行为。
  
  

何为“商标转让”
    

危房改造申请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危房改造申请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国家规定的我国居民的房子的产权是70年,虽然到到期以后是可以自动续期的,但是实质上70年的房子实际上已经属于危房了。如果在继续居住的话,住房安全是很难保障的。除了重新买房的话,有困难的家庭也可以申请危房改造。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危房改造申请流...

农村占地补偿标准2023年都有哪些规定
    农村占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规定(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

婚前举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前举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婚前举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按规定结婚之后,夫妻俩的收入以及债务都将要共同承担,但是,有些人结婚之前欠了债务并且一直没还,那么将变成婚前个人债务,结婚之后通常由个人承担。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以下几种: 1、一方的婚前债务; 2、双方...

房产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
    房产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一、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房产遗嘱只要符合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因为公证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但遗嘱的形式很重要,公证可以避免因形式瑕疵导致的遗嘱无效。相对各种合法的遗嘱形式,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但是并非只有通过公证的遗嘱才是有效的。遗嘱是否...

合同诈骗怎么赔偿损失?
    合同诈骗怎么赔偿损失? 一、合同诈骗怎么赔偿损失? 合同诈骗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偿的数额以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夫妻借钱给别人不知情要一起承担吗
    夫妻借钱给别人不知情要一起承担吗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不过,若是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同时...

挪用特定款物罪和挪用公款罪都有哪些
    挪用特定款物罪和挪用公款罪有哪些(1)侵犯的具体客体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款的使用权,侵犯的对象主要是一般的公款,也包括其他的公物及特定款物;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是国家财经管理中七种特定款物的专用制度,侵犯的对象限于特定款物。(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挪用公款罪表现为挪用公款归...

一、出租人转租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出租人转租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

法律规定犯罪预备中止有罪吗?
    法律规定犯罪预备中止有罪吗?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在自己认为不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而放弃犯罪,则不是犯罪中止,...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