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伪造公司印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伪造公司印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伪造公司印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要想创办公司的,自然需要按照《公司法》中的规定来进行操作,此时就需要刻公司印章,并还需要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而现实中,有的人却伪造公司的印章,从而达到自己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的目的。这样的行为会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但是我国对伪造公司印章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伪造公司印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伪造公司印章罪规定于《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是指没有办理合法手续,私刻公司的印章的行为的犯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伪造公司印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80条第2款的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应当立案。
  
  此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三、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所谓印章,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刻制的以文字、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竟、专用章,它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民事活动、行政活动的符号和标记。作为本罪犯罪对象的印章,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侵犯国家机关的印章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行为。本条仅对伪造上述单位印章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伪造上述单位公文、证件的行为的,则不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无权制作上述单位的印章但为了某种目的而进行伪造。如行为人根本就不知道所承制的印章是他人无权要求制作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取得某种利益,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是为了实施其他犯罪活动而做准备,等等。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印章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具体罪名可根据所伪造单位的印章来定,如伪造公司印章罪,伪造公司、人民团体印章罪,等等。
  
  网络诈骗罪是跟诈骗罪一样判处的,诈骗分子诈骗他人钱财超过2000-5000元就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而网络诈骗20万属于诈骗罪中数额特别巨大的范围,情节非常严重,诈骗分子是要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和发罚金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违约金吗?
    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违约金吗? 一、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违约金吗? 合同的违约金并不是双倍返还的,我国合同法当中没有双倍返还违约金的规定,如若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有一方违约,法律上其实是不支持双倍违约金的约定的。《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

·多份施工合同是否可以一起诉讼
     一、多份施工合同是否可以一起诉讼? 可以一起诉讼,如果多份合同都是证明同一个事实,构成同一个法律关系,是完全可以在同一个诉讼中进行审理的。即使相同的合同主体之间因不同的合同构成了不同的法律关系,也可向法院起诉多个独立的案件,人民法院可能视情况而决定是否合并审理。《中华人民共...

·客车校车超载多少
    客车校车超载多少入刑?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及校车在全国的普及,交通安全事故越来越频繁,关乎更多学生安全的校车安全事故更是屡见不鲜。根据刑法规定,营运客车(校车)严重超员要入刑,那么,客车校车超载多少入刑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
    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成立公司的股东出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点是资金,有点是场地,还有的是专利权。在实践中,股东对专利权的出资有很多疑问,是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 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

·一、婚前财产的继承的分配办法是什么?
    一、婚前财产的继承的分配办法是什么?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就各自拥有的财产,婚前财产包括任何形式的合法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作为他个人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父母离婚房子谁有继承权?
    父母离婚房子谁有继承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如下: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

·公司债券定价原则是什么?
    公司债券定价原则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上市的话,在有资金需求的话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券来解决。发行债券是个非常专业的事情,中间会涉及到很多专业操作,比如给公司债券定价就是一个技术活。有时候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并不等于债券票面价格,那么公司债券定价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谈一谈相...

·工业类合同(四)
     目  录
  1)总则
  2)注册资本
  3)批准及注册
  4)资本转让
  5)董事会
  6)总经理、副总经理
  7)场地使用费
  8)技术合作
  9)采购及销售
  10)利润
  11)财务会...

·公司名称权和商标权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名称权和商标权的区别是什么?一是适用情况不同,一个公司一般都只有一个商业名称,就像我们的身份证一样,一个人就只有一个名字就只有一个身份证。而一个企业名称可以有很多个商标,并且一个商标也可以用在多个企业名称上。二是表现形式不同,商标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可以是图形,也可以是文字,...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