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规定的差别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规定的差别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规定的差别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规定的差别是什么?注册资本又称法定资本或法定资本金,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或实收股本总额。公司要成立就要有一定的资本,没有资本的公司不可能运营。那么,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规定的差别是什么?详细内容您可以阅读下文了解。
  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规定的差别是什么?
  
  (一) 新旧《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规定
  旧《公司法》第19条第2项: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这条规定注册资本有最低额限制且是划一的。第22条第3项:公司注册资。这一条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公司的注册资本。第2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三)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四)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规定的,由法律、行政法另行规定。此条款规定了不同行业的公司不同的最低注册资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委会会议决定修改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这是旧《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新《公司法》第23条第(二)项: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25条第(三)项:公司注册资本,这条规定公司章程中应载明注册资本。第26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新旧《公司法》对公司法定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到按旧的《公司法》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最低需要人民币十万元,而新《公司法》规定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只需要人民币三万元。新《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足,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在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这大大降低成立公司的门槛。这些规定都有利于活跃我国市场经济,适应了当前经济发展的趋势,同时也为再就业提供更多的岗位。
  (二) 新旧《公司法》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比较
  旧《公司法》第73条第(二)项: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78条: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这一条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了界定及对最低额进行了划一规定。同时,第79条第(四)项规定了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这就将注册资本载入公司章程中。新《公司法》第77条第(二)项: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81条第一款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界定,同时规定,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的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对于投资公司放得更宽松,可5年内缴足。该条第3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在第82条第(四)项规定公司章程中应记载注册资本。通过此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规定,可以看出在法定注册资本金上,新《公司法》规定最少500万元,与旧《公司法》规定的1000万元相比,大大降低了注册公司的资本,为更多的市场主体打开了准入大门。同时,公司法规定了分期缴足注册资本的制度,这大大缩短了成立公司资金的准备时间,使更多的货币在市场中流通,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未来的几年,我们将会看到公司尤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市场经济的土壤。
  (三) 新《公司法》有关一人公司法定注册资本的规定
  一人公司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它是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作为股东而设立的。一人公司在国外早已规定,它是国际上公司形态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当前我们的现实状况下,引入一人公司有非常必要的现实意义,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提高就业都有重大作用。但一人公司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我们必须通过法律及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规范,使它达到我们对一人公司的预期。新《公司法》第59条规定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并应当一次足额缴足。这是基于当前我国自然人从事经济活动的诚信度不够,可能对经济交易活动带来风险的原因而采取的预先防范机制。这一规定相对于非一个股东公司来说是严格多了,但是却具有很强的适用性。此外,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注册资本也有所微调。因此,因为新的公司法的施行,我们在注册公司时需要首先明确拟注册公司的类型,之后才能依据具体的法律条文进行后续流程。
  
  
  

·起诉离婚需什么材料,程序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在民事诉讼中所占的比例有升高的趋势,但是很多欲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不了解到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不了解法院会按照怎样的程序进行审理的当事人,故而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起诉离婚需什么材料?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起诉离婚需什...

·并不是说只有在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并不是说只有在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补偿金的支付问题。其实有些时候,即使是劳动者自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此时用人单位也是需要作出一定的补偿。那么究竟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情况有哪些呢?现在,就让本站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购买别墅有土地使用证吗?
    购买别墅有土地使用证吗?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因此,个人或者单位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同的土地使用类型,土地使用的年限也各不相同。因此,就有人对别墅有土地使用证吗这一问题存在疑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购买...

·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确立
    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确立保险标的一般就是指保险的对象。在保险合同成立之后,也就是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会一直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它也因此是处于连续不断的变化之中的。对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想必大多数人都没有一个清楚完整的认识。为此,我们针对保险合同生效后...

·保险交强险赔偿内容具体有哪些
     保险交强险赔偿内容具体有哪些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新车报划痕险影响明年保险打折吗?
    买车子都会给自己的车子买保险的,一方面这个是法律规定的,另一方面就是出于自己心里的一个安慰,如果说新车一到手,就发生了一些事故,那么保险就可以进行赔偿,从而维修,对于车主来说,还是有很大的心理安慰的。那么新车报划痕险影响明年保险打折吗?一、新车报划痕险影响明年保险打折吗车子划痕险...

·新婚姻法与保险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人们往往对房子、汽车这类共同财产分割格外关注,而像之前购买的保险,不少人并不了解如何处理。我国《民法典》的颁布,在离婚财产分割上面做了一定补充。那么,《民法典》与保险财产分割方法...

·行政拘留被关押在哪里?
    行政拘留被关押在哪里?行政拘留是关在拘留所,刑事拘留关在看守所。根据我国《拘留所条例》第二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

·一、定期店面租赁合同违约处罚包括什么?
    一、定期店面租赁合同违约处罚包括什么? 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 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 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

·幼儿园收取保育费要交增值税吗?
    幼儿园收取保育费要交增值税吗?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幼儿园收取保育费要交增值税吗?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