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怎么认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怎么认定?
您的位置:首页  »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怎么认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很多劳动者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很多劳动者并没有重视,但是发生工伤了,处理起来是比较麻烦的。所以,我们在下文解答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没签劳动合同但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按《劳动者合同法》的规定仍然受法律保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发生后要做两件事,即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这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其中工伤的认定特别重要。
  
  你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你应当尽快,在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如果不积极甚至根本就不想申报。按规定劳动者个人是可以申报的。
  
  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三、公司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应在 24 小时内口头或电话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报告,并在 15 日内提交书面报告。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 30 日内提交《海东地区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办理工伤认定应向海东地区劳动保障局社保科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2、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的书面报告
  
  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4、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等)
  
  6、伤(亡)人员初次治疗的诊断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7、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8、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上下班交通事故的)
  
  9、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员工在工伤医疗期满后30日内,怀疑有致残的,应向市医务劳动鉴定部门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的申请,领取鉴定表,到指定的鉴定点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员工领取鉴定结论后30日内,如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标准发生争议,可持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工伤医疗费单据和原始病历、受伤前月工资表等材料到市社保局仲裁办申请工伤待遇仲裁(因工死亡的还应提供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等有关资料。
  
  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可以认定工伤,但是我们还是应该对自己负责,要求和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自己留一份。我们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您有类似的劳动合同纠纷或者困扰可以随时来电咨询平台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并为您争取应得到的合法权益。
  
  

·工伤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
    工伤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 一、工伤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经济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经济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1.发行对象 (1)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仅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2)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

·私募基金需要先备案再投资吗?
    私募基金需要先备案再投资吗?一、私募基金 私募投资基金,简称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私募基金只能向合格投资者进行销售...

·商品房无按揭是指什么?
    商品房无按揭是指什么1、商品房无按揭指的是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同时在购买时房子属于直接全款购买,没有向银行进行贷款。2、还有一种意思是,使用按揭贷款买房,但随着时间推移已还款完毕,或已提前还款,此类房子也可叫商品房无按揭。3、商品房无按揭是指房产产权未转让,房产所有人对房产拥有独 ...

·合同诈骗罪与非罪怎么区分
    当前在审判实践中,只有正确划清合同诈骗罪中罪与非罪的界限,才能做到既严厉打击合同诈骗活动,又及时调整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区分一下合同诈骗犯罪罪与非罪之间的界限。 一、合同诈骗犯罪罪与非罪怎样区分? 合同诈骗犯罪往往与合同纠纷交织一起,罪与非罪...

·离婚因管辖权移送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因管辖权移送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因管辖权移送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依法享有管辖权...

·机动车抵押贷款流程
    汽车贷款对汽车的要求:汽车如果要抵押贷款的话,必须是自己名下的车辆,车子是全款购买,手续和保险都齐全,使用时间还在期限内,然后就是对汽车现在的值价进行评估,在评估以后就签订合同,最后就是抵押了。在抵押贷款的时候,首先是以要贷款的人,或者是第三人、自购人的车来作为抵押贷款的条件,通...

·抗税罪构成要件及与偷税罪的区别
    抗税罪构成要件及与偷税罪的区别  随着小型经济体的开展逐步的变成社会主流,偷税和抗税的状况日益严重起来,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抗税是什么、抗税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怎样才算构成抗税罪,这些以前在我们眼里含糊的认知。就让我们对抗税罪构成要件的内容进行相关介绍。请您继续往下阅读。一、抗税罪的构...

·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债权是一种权利,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那么什么情况下的债权可以进行转让,转让债权的时候应该做些什么,这些在法律上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关于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我们下文做了整理,供您阅读。 一、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

·离婚只能在登记结婚处离婚吗
    不是只能在登记结婚处离婚的,协议离婚可以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