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才能够解决债务纠纷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何才能够解决债务纠纷
您的位置:首页  »  
 

如何才能够解决债务纠纷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如何才能够解决债务纠纷债务纠纷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所发生的纠纷,债务纠纷的发生多数是由于债务人没有及时向债权人归还债款所引起的,而此时如果不能及时进行解决的话,则很容易给当事人利益造成更多的损害。对于债权人来讲,这样的情况下如何才能解决债务纠纷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才能解决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特殊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判决。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特殊途径是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依具体情况的不同,采用协商、调解、仲裁、判决的方式。1、协商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律中,比较鼓励这一和解纠纷的方式。因为:有利于债权债务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费的开支。但这一方法只有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同情或乐观预期时才使用。2、调解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具体形式有: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3、仲裁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尽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作为法律的仲裁制度,还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力即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判决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其结果是:债务人或履行原有债务,或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欠债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它是一种强制手段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当事人如负有履行义务,就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
  二、债务纠纷诉讼应该如何进行
  1、诉前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有关抗辩。其次,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同时,应在律师的协助下,取得充分的证据,包括债务人的准确资料。2、诉讼保全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3、诉讼成本法律诉讼的成本主要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两部分。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若完全胜诉,则由被告承担;若败诉,则由原告承担;若各有胜负,则分别由双方分担。律师费是交给律师的费用。律师费一般由本方承担,但也有部分案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4、判决的执行判决执行难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人民法院的很多判决都不能得到及时的执行,很多判决甚至被束之高阁。主要原因包括执行力度不够、公民和企业对法院判决淡漠、地方保护主义、债务人没有足够的资产、债务人在境外等。如果债务人无视法院判决,仍然不付款,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保证判决能够得到强制执行,债权人最好能事先了解债务人在何地拥有动产或不动产。一般类型的民事纠纷,都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程序来解决,而债务纠纷同样如此。债务纠纷的解决与否关系着债权人是否能够实现债权的问题。因此,作为债权人,如果您有遇到债务纠纷,要及时向办法解决,不能一拖再拖。必要的时候要收集好证据,及时起诉。关于如何才能解决债务纠纷的问题,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的地方,也是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索要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实践中,对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而言,此时也是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的。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不给抚养费的情况,那另一方此时索要孩子抚养费怎么办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索要孩子抚养费怎么办这与夫妻双方的离婚方式存在一定的关系。如果夫妻双方是通...

·摩托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摩托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摩托车也是属于机动车的一类,因此要是摩托车发生肇事的话,那么一般是按照机动车肇事进行处理的。要是在这种情况下还有逃逸的行为,又该如何进行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摩托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

·商标权的行使限制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是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律师指出,侵犯商标的行为的行为包括: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

·公司法指什么不同,与企业法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指什么不同,与企业法区别是什么了解《公司法》对于每个公司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这部法律对公司的运营有详细的规定。但有些人不清楚公司法指什么不同,它与企业法的区别又是什么。公司法经过多次修订,加强了对公司权益的维护。让我们来更详细地了解一下公司法。 一、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

·公司无缘无故辞退员工去哪投诉
    公司无缘无故辞退员工去哪投诉?公司无缘无故辞退员工的,应到当地的劳动局进行举报投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公司突然辞退员工,那么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单位不支付可向劳动局投诉调解,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2、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

·在离婚案件当中
    在离婚案件当中,当事人双方一般都会聘请律师来为自身争取离婚后的权益。在起诉原告的过程当中,需要准备相关的起诉资料与证明。律师同样也需要进行答辩维护当事人的权益。那么起诉离婚原告怎么答辩呢?下文中就进行了相关的分析与说明。 起诉离婚原告怎么答辩? 1、答辩期间 被告在收到起诉...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期限是多久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期限是多久? 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

·土地使用权费用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费用是什么?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新征用土地,还是利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原使用的土地,都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外资企业在领取土地证书时,也应向其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二、缴纳方...

·注册商标无效的理由都?
    注册商标无效的理由都有哪些 一、注册商标无效的理由都有哪些 1、绝对理由 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 2、相对理由 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

·取保候审期满未判决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期满未判决怎么处理 一、取保候审期满未判决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