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单方诉讼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单方诉讼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单方诉讼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当协议离婚无法达成时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按照共同财产原则分割。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一般包括资金,物质及抽象财产。那么,具体单方诉讼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五、补偿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单方诉讼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我们已经有所了解,可知单方面诉讼离婚财产分配,采取的是平等分配原则,但是依旧会考虑到女方对家庭的贡献和社会因素所造成的影响,其次在财产分配过程中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财产,具体的案件有着不同的处理方法,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以请求我们专业律师的帮助。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拆迁补偿标准,其实每个地方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而对于南宁来说有其自己的征地补偿标准,说到征地补偿标准,那么不但要确定标准,还需要确定相应的征地补偿的相关计算公式,这样才能更加准确的确定出相应的征地补偿的数额,那么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

·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
    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在生活中,房产永远是饮食男女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当这个问题碰上婚姻的时候,那更是如此了,很多未婚夫妻都会想要知道自己的房屋会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了夫妻共有的。那在法律上,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简单来说,婚前房产会变为共有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

·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一、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一、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化学物质一般是不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

·一、交通事故案判决书一般要多久可以下来?
    一、交通事故案判决书一般要多久可以下来?这个全国各地有所不同,要看实际情况,规定限制时间为3个月,实际来看,一般就是一个月之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

·未投保交强险的交通事故无责方,是否应就伤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无责赔付中的“事故责任”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针对特定的交通事故单方面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责任,是一种行政责任,而非民事责任。当事人不负行政责任并不代表其不用承担民事责任。无责赔付,是指没有事故责任(行政责任)的赔付,不是没有赔偿责任(民事责任)的赔付,只要机动车发...

·组织越狱罪的认定有哪些规定?
    被关押服刑的犯罪分子,理应好好改造、安心服刑,用真心悔改和实际行动来救赎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行,但有些犯罪分子不思悔改,在监狱服刑期间依然想通过越狱这种非正常手段获取自由,面对他们的将是更加严厉的法律惩处,尤其是为首的组织者,那么,组织越狱罪的认定有哪些具体规定呢? (一)本罪的社...

·侵犯著作权罪其他作品是指什么作品
    侵犯著作权罪其他作品是指什么作品 一、侵犯著作权罪其他作品是指什么作品? 侵犯著作权罪其他作品是指图书作品和录音录像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
    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破产是公司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房地产企业在遭遇破产清算时,购房的业主的利益可能会受到损害。但是很多人对于这方面的问题一知半解,为了解开您的疑惑,在本文中主要介绍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这个问题。开发商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的关系?开发商破产清算...

·结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刑诉法第3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被告有权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这体现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律师参加刑事诉讼辩护,刑事诉讼法有明确的条文,其中第37条就是关于这方面的。那么,刑诉法第3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刑诉法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刑诉法第3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