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新交通规则中过黄灯算违章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在新交通规则中过黄灯算违章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在新交通规则中过黄灯算违章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新交通规则中过黄灯算违章吗我们都知道交通信号灯都有它各自特定的含义。比如红灯亮时禁止通过,绿灯亮起时允许通过,那么当黄灯亮起时我们也应当明白它的交通信号警示作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能够看到在黄灯亮起的时候有行人和司机在继续行驶,我们只知道这种行为是不对的,那么过黄灯算违章吗?一、在新交通规则中过黄灯算违章吗黄灯时汽车行驶算违章,属于闯黄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的时候如果您已经越过停止线,那您可以继续通过。如果还没越过停止线,就应该减速停车了。闯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二、黄灯的作用黄灯的作用究竟是什么?最通常的说法是净空交叉路口,防止两个方向的车辆行人在路口冲突。黄灯亮起时,正确的驾驶措施应该是“能停则停,停不了就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只有第26条提到“黄灯”:“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因此,黄灯的法律含义是“警示”。“警示”的含义是“警告”、“警醒”和“提示”。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三、闯黄灯也算违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综上所述,对于过黄灯算违章吗的问题我们已经有了清楚的认识。我们了解到在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但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等候,因此,机动车闯黄灯也是交通违法行为。为了您的人身安全,我们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争分夺秒,确保交通信号灯亮起时再安全通过。良好的交通行为是我们每个人的安全财富。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婚前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婚前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协议的组成结构相对简单,主要包括时间、地点、缔约双方、约定财产范围,财产归属或分割方式。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财产归属约定,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婚...

·明村建公园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明村建公园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耕地(含利用水田种植的菜地、桑田、果园)补偿31000元/亩。2、鱼塘(含水田开挖的鱼塘)补偿32500元/亩。3、园地(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补偿24100元/亩。4、林地(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补偿10500元/亩。5、集体建设用地补...

·医疗损害纠纷的法律适用及风险防范 为了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
    医疗损害纠纷的法律适用及风险防范 为了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为医疗损害纠纷提供法律依据,我国出台了许多有关医疗损害纠纷的法律法规,那么医疗损害纠纷的法律适用及风险防范分别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这方面的问题,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进行了解。 一、医疗损害纠纷的法律适用 ...

·聚众斗殴被打跑是否为犯罪中止
    不算。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犯罪过程中自动停止或放弃犯罪,这...

·北京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北京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的一种类型,国家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对房产进行征税,这有利于增加国家的收入,调控经济。当然,为了规范对房产的征税,北京市做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很多人存在着疑问,北京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司法拘留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 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

·夫妻间债务承担的原则是什么?
    夫妻间债务承担的原则是什么?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

·妨碍作证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妨碍作证罪的定义 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tjlytel}}> ...

·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毁灭证据罪的要件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条第三款还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犯该罪的,从重处罚。本条的犯罪不限于刑事诉讼中,还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行政诉讼法》第49条都明确规定:伪造...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债务怎么办?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债务怎么办?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债务怎么办? 如果公司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债务,可参考下文办理;? 1、 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