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手房的房价低,这是和普通的商品房相比较来说的。如果单独就二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二手房的房价低,这是和普通的商品房相比较来说的。如果单独就二
您的位置:首页  »  
 

二手房的房价低,这是和普通的商品房相比较来说的。如果单独就二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二手房的房价低,这是和普通的商品房相比较来说的。如果单独就二手房来说,对我国普通公民几十万的数额这并不是一个小的数目。所以购买二手房也是按揭付款的比较多。如果公民决定购买二手房的话,肯定在购买的时候就需要考虑一下,二手买房子银行货款怎么划算?
  一、二手买房子银行货款怎么划算?
  房龄15年以内的二手房是可以按揭的,超过则要视具体的房屋而定。通常商业银行贷款成数的规定:房龄10年以内贷7成,房龄10-15年的贷5-6成。通常情况下二手房按揭贷款都需要第三方代理担保,个人直接去银行是贷不到款的,因为你不熟息流程,没人给你和银行、房交所对接手续,找一家中介公司或贷款公司帮你代办贷款就可以了。
  二、办理二手房贷款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贷款银行的选择
  现在商业银行很多,但各家服务的特色又不尽相同,贷款品种也有所差别,比如之前提到的双周供并非所有银行都有。如果借款人选择常见的房贷产品,就要综合各银行网点数量、还款的便利程度和工资发放银行等条件来选择,当然服务质量等软性条件也要加以考虑。
  2、收入证明与还款能力
  银行在批贷时,会要求借款人提供能显示其还款能力的证明,就是我们常说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一般是借款人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状况证明,如果申请人已婚,一个人的收入证明低于其月供,则可以夫妻双方同时开具收入证明来申请贷款,符合条件后,银行也可以审批。另外,还有家庭的一些其他资产如:大额存款、债券、房产等也可以作为收入证明,银行是一般会作参考的。
  3、借款人自身相关情况
  个人征信:对于贷款人来说个人征信纪录非常重要,因为目前央行征信系统是全国联网的。作为银行审批的参考依据,个人信用的情况直接影响银行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估。目前信用档案主要包括:信用卡、房产抵押贷款和其他各类贷款。其中信用卡记录是很多借款人容易忽略的细节,虽然信用卡多数为小额消费,但是否按时还款直接反映了个人的信用良好与否。借款人年龄:目前银行对借款人年龄一般的规定是不超过65岁。举例来说:若借款人现已45岁,那么最长借款年限为65减45为20年。
  4、申请贷款到放贷周期
  购房人申请贷款的过程需要经过很多机构(包括:评估机构、担保机构、银行等)的配合才能完成。通常情况下,银行需要客户选定相应的担保服务机构,通过担保机构的话银行一般从买卖双方办理完过户手续起3-4个工作日将房款给业主。加上之前的的评估和银行审批时间,一般最快的话7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成。因此,在办理房贷过程中一定要配合各个机构,包括个人资料的准备以及面签等需要借款人签字的程序,这样才能保证借款人在最快的时间内办理完全部手续。实际国家对于二手房贷款有着一定的限制,房龄越久,越不利于当事人贷款。但是想必您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肯定也是要审核二手房的房龄的,建议您在二手房贷款的时候,还是选择一家比较合适的中介公司帮忙贷款的话比较划算一些。
  
  
  

·什么是刑事拘留
    什么是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

·不授予专利权的具体情形有几种
    不授予专利权的具体情形有几种 一、不授予专利权的具体情形有几种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非生物学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

·医疗过错伤残标准,相关处理有哪些
    医疗过错伤残标准,相关处理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及伤残等级(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一级甲等 死亡 一级乙等 一级(100%) 二级甲等 二级(90%) 二级乙等 三级(80%) 二级丙等 四级(70%) 二级丁等 五级(60%) 三级甲等 六级(50%) 三级乙等 ...

·子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区别
    子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区别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

·寻衅滋事罪至轻伤2级怎么判
    寻衅滋事罪至轻伤2级怎么判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要依据行为的定性而言,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则不需要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次离婚被告都不到庭拘传找不到人会判吗
    会,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

·企业变更法人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变更法人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一、公司法人变更债务怎么办由谁承担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两笔对外债务,通常情况下,公司是以自己的独立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的。当公司法人变更时,债务如何处理?由谁来承担? 一般情况下是由公司自己独立承担对外债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是不承担清偿...

·一地二包谁最终有权获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该类型案件中应把握三个原则: 一是合同登记在先原则,已经依法登记的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 二是合同生效在先原则,均未依法登记的,生效在先合同的承包方取...

·个人借条没按手印有效吗?
    个人借条没按手印有效吗?个人借条没按手印有效,借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是一种凭证性文书。只要是借条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应该都予以认可,不一定非要按有手印才有效。借期已到,应马上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免超过还债期限满2年的诉讼时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办土地使用证需要谁去,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办土地使用证需要谁去,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者能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一定面积的土地的凭证,在农村房屋被拆迁时,需要凭借土地使用证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因此,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很大的,在购买房屋后,是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那么,办土地使用证需要谁去? 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