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其实根据实际的付款方式不同,那自然具体的买房流程也是不一样的。到底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呢?而在购买的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问题,这方面又包括了哪些内容呢?要是没有小心注意这些问题,很有可能导致利益受损。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全款买房的流程1、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买房需求;2、搜索相关楼盘信息,挑选楼盘、房源;3、现场查看户型周边等,选出最终要买的楼盘;4、交定金、签署认购书;5、签订买卖合同,付全款;6、验房收房;7、办理入户及初始登记;8、办理房产证,登记产权;9、领取房产证。(二)按揭买房的流程贷款买房的流程与全款买房大致相同,有几个需要特别住的地方,一是签订买卖合同时交付的是首期款,然后客户要提供申请贷款资料、公证等再与银行签署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抵押登记,经过审查后银行放贷最后客户还清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取回房产证。
  二、购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1、要注意查看卖方的“五证”即: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规划局的规划使用证,国土局的土地使用证,建委的开工建设许可证,房管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尤其要注意有些开发商用其它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冒名顶替。2、要注意房屋产权,拥有产权才真正拥有对房屋的支配权。最好是要求房地产公司提供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做到有备无患。凡产权不清或产权纠纷尚未了结的商品房,购置时要小心。3、要注意售后服务,要向开发商了解有关售后服务的范围、条件、费用等,尤其要把房屋维修、水电气暖的供应、保安、保洁等情况问清楚,并将商家在这些方面的承诺写进购房合同。4、要注意建筑面积,普通购房者很难准确计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但根据经验数据,房屋的使用面积至少应占建筑面积的75?80%左右,以此可以大致验证售房方提供的建筑面积是否合理。当然,购房者有权要求对方提供准确的计算依据。5、要注意购房合同,购房时一定要审慎对待、仔细推敲购房合同。如果所要签订的合同是当地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消费者则只须审定填上去的细节是否规范、正确;如果不是规范文本,则应格外留意,可到有关部门咨询,切勿受骗上当。其中选择不同的付款方式自然流程不同,其中购房者若需要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话,那流程方面自然还会更复杂一些,毕竟此时需要银行申请是否放贷。另外,出于对购房者利益的考虑,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也要小心注意上述问题。
  
  
  

·什么是无理由离婚,无理由离婚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男女要想结束婚姻关系,既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不过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提出具体的离婚理由,在现实中还有有一种情况是无理由离婚。那到底什么是无理由离婚?产生原因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 一、什么是无理由离婚 无理由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和办理离婚手续时,...

·土地使用证年检过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年检过期怎么办? 一、土地证会过期吗 《物权法》明确规定自动续期,但是续多少费用都没有明确。这其实就是土地证会过期的,因为我们的土地年限到了是要重新出让的,重新出让是需要按照市场价来的,当然这个是所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高标准高价。 对于存量房是房龄比较老的房子来讲,土...

·检察院刑事诉讼流程要多少天?
    一、检察院刑事诉讼流程要多少天? 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标准有哪些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标准有哪些内容?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标准关系着水利工程质量的好坏,国家发展大计和民众的福利。有了质量检测标准,才能约束施工方的施工质量,验收方的验收水平,使水利工程发挥最大作用。那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标准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

·维修工程承包协议应该怎么写?
    维修工程承包协议应该怎么写? 当建筑使用的年限较长时,其就会不定时的出现各种质量问题,影响业主使用。为了对工程进行维修,业主会将维修工程承包出去,交给专业的建筑公司完成。这时,双方会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那么维修工程承包协议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具体了解下吧。 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该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1、我国《劳动法》将集体合同置于同劳动合同并列的地位,并且对集体合同的内容、订立和效力作了原则性规定;《劳动合同法》则设专节对集体合同制度作出基本规定。 2、《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条件和各项劳动标准作了规定,而集体合同则根据各企业的自身条件又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这...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补交出让金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补交出让金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在我国,公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是有一定年限的。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公民可以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期限,只要补交一定金额的土地出让金即可,如果国家在土地到期之后要收回土地,公民也会获得一定的补偿。那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补交出让金征地补偿的标准...

·合同担保中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
     一、合同担保中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 性质和意义都不同,要谈论违约金和定金的区别,首先要了解它们两者的含义,定金是作为执行合同的担保。是在交了以后形成法律效益。而违约金则是在违反了合同规定后,需要负担的费用。两者差异由此可以清楚辨别,但通过以下内容,相信再也不会混淆二者。...

·合同无效后是不是必须返还原物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标的物原物的存在是当事人承担返还财产责任的前提条件。标的物是特定物的,如果原物存在,必须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应赔偿相应的价款或实物,但不能强令返还原物,因为此时已不可能。标的物是种类物的,如果合同标的物已经灭失或被过错方消费掉的,过错方也可以不返还同类标...

·新婚姻法再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进行的
     一、民法典再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进行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