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公司法人即我们平时所说的法人代表。每个公司都会有法人代表,同时,法人代表代表公司行使各项权利。实践中,一些公司的法人代表会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股东资金,这种行为实际上是违法的。那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有可能会构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3、【缓刑适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一)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二)未全部退赃的;(三)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四)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二、挪用资金罪有哪些行为表现?(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三)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也没有数额较大的限制,只要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了非法活动,就构成了本罪。所谓“非法活动”。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挪用的资金数额越大,法律所给予的量刑也就越重。同时,量刑的具体标准还会根据挪用资金的用途来决定,如果挪用资金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则接受的处罚更重,如果达到一定数额的,当事人将不能申请缓刑。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2023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近年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国家修建了大量的高速铁路。在铁路项目筹备之前,建设部门要对沿线的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涉及到的村民,可以拿到一笔征地补偿款,各地也有具发放标准。那么,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怎么确定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具体了解。一、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软件著作权法律保护年限
    软件著作权法律保护年限5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当前,环境污染治理已经是摆在各级政府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尽管国
    当前,环境污染治理已经是摆在各级政府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尽管国家对环境污染行为打击力度很大,但是仍然有不少企业违规操作,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环境,发生这样情况,它们是要承担责任的。我国民法典中,明确了环境污染责任,那么环境污染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环境...

·一、上房置换协议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一、上房置换协议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的话,那么就是有效的 产权证书是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据之一,在法律上推定为权利,但其不具有绝对的证明效力。本案涉诉房屋不动产登记薄的物权状况与真实的权利状况不一致。故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未被法院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当前在我省...

·撤销仲裁裁决要提交哪些材料
    撤销仲裁裁决要提交哪些材料(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裁决的,应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法定情由;(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申请人近期工商登记单;(...

·重婚罪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一、重婚罪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

·债务在法院起诉公司法人能更换吗
    债务在法院起诉公司法人能更换吗可以,公司的债务,法人、公司名称等信息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与您个人没有直接关系,即仍由公司承担责任。法院起诉前多久公司法人变更是允许的呢?其实法人变更和公司有没有被起诉并无多大关系,只要法人没有触犯刑法并且公司符合法人变更的条件,则公司就可以...

·开发商破产清算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开发商破产清算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开发商破产清算的相关内容 开发商破产,开发商或者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的流程: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

·商标保护期多长时间,商标保护期限是多久
    商标保护期多长时间,商标保护期限是多久商标属于知识产权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一般普通商标在申请注册后成为注册商标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但是法律对注册商标的保护也是有一定期限的,那到底法律规定的商标保护期多长时间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保护期多长时间 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标...

·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
    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近年来,随着公司法的不断修改完善,公司法中对于牵涉的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都规定的非常清楚。这既是为了规范市场管理,也是为了让经营者当公司管理出现问题时有法可依,有理可循。今天对于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