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法上网络诈骗400元可以立案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刑法上网络诈骗400元可以立案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刑法上网络诈骗400元可以立案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刑法上网络诈骗400元可以立案吗?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网络已经慢慢渗透了人们的生活,网络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与好处,但是凡事都有两面性,并不是所有的网络生活都是安全的,现在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诈骗也越来越多,有人问道网络诈骗400元可以立案吗?现在就由我们来告诉您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刑法上网络诈骗400元可以立案吗不可以、诈骗财物价值数额较大的(根据当地的执行标准,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确定),或者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应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此时公安也要立案,不过不是刑事案件,而是治安案件,一般来说除非找得到人,否则是不管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综上所述,网络诈骗当中一般是数额达到3000才会达到立案标准,如果没有达到3000元是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一般来说只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拘留、罚款等,因此有人问网络诈骗400元可以立案吗?我们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回答了这些问题,如果您对刑事立案标准和治安管理标准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是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

·申请减免日本专利年费制度是怎样的?
    申请减免日本专利年费制度是怎样的?一、减免对象 日本减免制度的减免对象包括个人、法人、研究 开发型中小企业、大学或大学的研究者、独立行政法人、 公立实验研究机构、地方独立行政法人、高校技术转 移等不同的类别。二、减免申请书的提出时机 一般而言,需要在提出审查请求或者缴纳各种费 用...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是很常见的,既然有损失,那么当然就需要对遭受损失的人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该怎么赔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

·服刑的犯罪嫌疑人怎样立功?
    服刑的犯罪嫌疑人怎样立功?1、犯罪分子揭发他人重大罪行,查证属实的;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的重大犯罪活动的;协助司法机关辑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2、附带指出,前面所说的“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重大罪...

·低层用户缴纳电梯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物权法》第八十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因此对于电梯费用,底层住户是否分摊首先要看业主公约及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约定, 如果在业主公约中明确注明底层业主...

·望城县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望城县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当前,我国有时候由于修建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会对个人私有土地进行征地。但是,并不是无偿进行征地的,国家会对被征地的人家进行一定的补偿。那么,今天,我们就以长沙市望城县为例子,和您一起探讨一下望城县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

·债务人没有还债能力该怎么办
    债务人没有还债能力该怎么办 一、债务人没有还债能力该怎么办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

·信用卡诈骗对象有哪些,如何进行处罚?
    很多人只知道,在信用卡诈骗中,只有伪造或者是变造的信用卡,才可能会被称为信用卡诈骗罪,其实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形式有很多的种,而伪造、变造的信用卡只是其中的一种,对于信用卡诈骗罪中的犯罪对象不少人还是有疑惑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信用卡诈骗对象有哪些,如何进行处罚? 一、信用卡诈骗罪...

·如何推翻交通司法鉴定?
    现在的社会中,很多人开始对法律的各种条规开展了一系列的了解,最近有人问过我们如何推翻交通司法鉴定,法律也是人定的,也许会多多少少存在错误的判断,如果发现我们一定要尽力去寻找正确的答案,以示公平公正,推进社会和谐发展,不忍气吞声。以下是我们总结的相关条列。 1、审判人员对鉴定人...

·重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多少?
    重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多少? 一、重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多少? 这就要具体的情况;确定其精神损害赔偿额,首先,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 其次,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金钱等不足于赔偿无过错方损失或...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