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财产保险的主体是谁

随着现在保险行业的飞速发展,现在我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企业财产保险的主体是谁 随着现在保险行业的飞速发展,现在我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财产保险的主体是谁 随着现在保险行业的飞速发展,现在我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企业财产保险的主体是谁
  
  随着现在保险行业的飞速发展,现在我们生活以及工作当中许许多多的方面都离不开保险。不是只有个人才能上保险,企业也是可以上保险的。那么什么是企业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对象和保险范围以及保险责任都是什么?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企业财产保险的概念。
  
  企业财产综合保险是中国财产保险的主要险种,它以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为保险标的,以企业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为对象的保险业务,即保险财产的存放地点相对固定且处于相对静止的状态。企业财产保险具有一般财产保险的性质,许多适用于其他财产保险的原则同样适用于企业财产保险。
  
  投保的企业应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支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给被保险人所造成的损失,予以承担赔偿责任。
  
  二、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对象。
  
  企业财产综合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的主要险种之一,其适用范围很广,一切工商、建筑、交通、服务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均可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即对一切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均适用。
  
  1、领有工商营业执照,有健全会计帐册,财务独立,以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为主体的各类企业。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
  
  3、以人民币投保,愿意接受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的三资企业。
  
  4、有健全会计帐册的私营企业。
  
  三、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范围。
  
  在企业财产保险范围内的: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3、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财产。
  
  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它珍贵财物;
  
  2、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3、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4、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4、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以上是我们对于企业财产保险以及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对象、保险范围的一些概括和总结。所以企业是非常有必要投保企业财产保险的,在投保企业财产保险的时候一定要依法签订保险合同,明确了解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及保险范围。

·行政传唤时间是多长,不得超过多久
    行政传唤时间是多长,不得超过多久对于传唤,在我国分为了刑事传唤和行政传唤。不同类型的传唤,规定的法律不同,当然规定的内容也是不一样的。但这二者还是有相似之处的,那就是都规定了一定的传唤时间,那么行政传唤时间是多长呢?我们为您解答。一、行政传唤时间是多长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

·怎样区分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
    怎样区分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不利的所谓把柄),迫使其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而绑架罪,则是通过劫持被绑架人,控制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然后以杀、伤被绑架人为内容或者以给付...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合同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

·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什么
    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所有的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前必须办理的证据,没有土地使用证就无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对于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要求更加严格,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规定,也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符合规定以及办理严格,这样才能够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具体...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

    2、要约一经发出,邀请方可以不受自己的要约邀请的约束,即受要约邀请而发出要约一方当事人,不...

·上海法院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签下离婚协议离婚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一直是离婚双方的纠纷所在。在给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方面,不同的城市根据不同的生活压力也有不同的标准。那么,上海法院抚养费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有哪些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权做出了细致的区分,婚前财产就算结婚后也还是归属个人一方所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但是房产证上若是有加上一方配偶的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是需要协议或是法院判决分割...

·在我国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是什么意思?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固定期限的...

·夫妻要想离婚有哪几种方式
    离婚有哪几种方式在中国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是指协议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

·没有买社保可以工伤鉴定么
    没有买社保可以工伤鉴定么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缴纳社保,与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实践中,就算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保。在职工发生伤害事故之后,仍旧...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