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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和旧婚姻法的区别主要在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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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和旧婚姻法的区别主要在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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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其实任何一部新法在出台以后,都是需要有一段的适应期的,就比如我国的《民法典》也是如此。有很多人都已经习惯了按照旧婚姻法当中的相关法条来处理自己的婚姻关系,直到《民法典》出台以后,新旧两部法律可以说差别非常多。婚姻关系当中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结合我们的资料来了解一下,《民法典》和旧婚姻法的区别主要在于什么?
  
  《民法典》和旧婚姻法的区别主要在于什么?
  
    一、修改患有疾病禁止结婚的相关内容
  
    《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
  
    从《婚姻法》上“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到《民法总则》中可撤销婚姻,体现了立法的人本理念,更加彰显了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婚姻自主权。对经过告知严重疾病,仍然选择缔结婚姻的当事人,可撤销的婚姻与无效婚姻相比,有了更多的选择权。
  
    二、增加一项婚姻无效的情形
  
    规定以伪造、编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
  
    利用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结婚登记的事件屡见不鲜,为维护婚姻登记制度的权威性,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规定了冒用假证的婚姻无效。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受害方寻求救济的途径。根据实际出现的案例,遇到伴侣利用假证登记的婚姻,受害方经常会选择三种方式来维权,即到民政部门申请撤销、对民政部门的过错提起行政诉讼、提起离婚诉讼。
  
    但是根据我国的法律,民政部门只对受到胁迫并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问题的婚姻可以撤销。
  
    三、《民法典》新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目前,我国的离婚率逐年上升,设置离婚冷静期有利于减少夫妻之间草率离婚的现象。设置离婚冷静期并非我国特有,在美国、法国等国家都有类似离婚冷静期的制度。
  
    在此次《民法典》颁布之前,最高法之前在《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已经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全国多地法院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细化规定并予以实施。
  
    四、《民法典》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
  
    离婚损害赔偿不是因离婚造成损害的赔偿,而是因夫妻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此次《民法典》新增了“有其他重大过错的”的情形,为婚姻无过错方获得赔偿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五、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第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此次取消也是为顺应全面二孩政策做出的修改。
  
  肯定《民法典》相对旧婚姻法来说,法律制度是更为健全的。首先新婚姻法充实了配偶之间的相互权利和义务,家庭暴力首次在我国《民法典》当中有所提及。另外在《民法典》当中,修改了对禁止结婚疾病的条款,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还有家庭关系,财产分配等两部法规的差别也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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