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资质是怎么规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资质是怎么规定
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资质是怎么规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资质是怎么规定的
  
  一、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资质是怎么规定的?
  
  (一)专利代理机构是经营或者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新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应该具备四个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的办公场所;
  
  2、有3万元以上的必要资金和办公设备,如计算机、复印机等;
  
  3、有独立的账号,机构内部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3名以上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并且专职、兼职代理人的比例不得超过1:3.
  
  (二)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合伙人或者股东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2、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3、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4、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5、品行良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尚未正式办理辞职、解聘或离休、退休手续的;
  
  3、作为另一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不满2年的;
  
  4、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通报批评或者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
  
  5、受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
  
  三、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有3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具有必要的资金。设立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四、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申请表;
  
  (2)主管该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其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函件;
  
  (3)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资金证明;
  
  (5)专利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6)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7)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应当是在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或开办专利代理业务之前的6个月内出具的证明材料。
  
  首先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固定的办公场所,另外必须有3万元以上的必备资金,有独立的账号,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知识产权代理公司需要由三名以上的专业代理人资格的人员。而且成律师事务所,如果是专门代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话,国家对于这种类型的律师事务所也有着相应的创办条件。
  
  

·哪些情况下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没有的?
    哪些情况下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没有的? 1、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义务,可不支付双倍工资。 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者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不属于有关法律法规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因用...

·春节加班工资按底薪算吗?
    春节加班工资按底薪算吗??一、春节加班工资按底薪算吗?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加班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的底薪来计算的。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

·欠钱不还被拘留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拘留怎么办?欠钱不还一般不会被拘留,涉及到被拘留可能存在其它的犯罪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调查取证处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拘留的情形主要有: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

·拘役缓刑的执行期起算是从判决日期开始算吗?
    拘役缓刑的执行期起算是从判决日期开始算吗?缓刑执行期,依据《刑法》的具体规定那个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

·企业并购流程管理包括哪些?
    企业并购流程管理包括哪些? 一、强化交易前业务策略 在考虑进行任何一桩交易前,企业高层需要制定出一套有关未来增长的指导方针,这是确保并购顺利进行的第一步。该指导方针所包含的不仅仅是通常意义上的长期战略规划,还包括根据整合并购、有机增长投资及监理联盟关系等企业战略目标。该指导方针...

·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一般判多久
    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一般判多久?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

·农村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收集证据?
    农村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收集证据? 一、农村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收集证据? (一)要有“证据意识”,注意搜集和保存有力证据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所以证据在依法维权中至关重要。掌握充分、可靠的证据是胜诉的保证,也会使自己在谈判中处于有利的位置,是增加补偿砝码的不二法门。...

·彩礼是民间结婚仪式前的一种风俗习惯
    彩礼是民间结婚仪式前的一种风俗习惯,在法律上它的财产价值比较特殊。对于离婚后,彩礼的归属权就是很难处理。需要确定一方付出给另一方的是不是属于彩礼。如果是属于其他的赠送的财物,是无权要求要回这些财物的。那么离婚后彩礼的返还,按照法律规定,是有以下的情况第一个,还没到结婚登记处登记结...

·最高人民法院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夫妻离婚的时候,孩子抚养权的处理问题是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的。要求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离婚时候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必须以此为法律依据。所以如果说生活当中离婚并且需要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男女双方,就需要提前了解一下最高人民法院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理论上说,在这三个阶段被害人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