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敲诈勒索罪的金额怎样认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敲诈勒索罪的金额怎样认定
您的位置:首页  »  
 

敲诈勒索罪的金额怎样认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敲诈勒索的事情常常发生,但不是所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的。在司法实践中,只有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行为才构成犯罪。那在现实生活中,敲诈多少钱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呢?也就是说敲诈勒索罪的数额是如何认定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敲诈勒索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至5千元为起点;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
  
  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0万元至50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因此,敲诈勒索罪一般的立案金额为2000元-5000元以上。
  
  二、敲诈多少钱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即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1、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
  
  3、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因此,只要具备以上条件,不论敲诈多少钱都定义为敲诈勒索罪。
  
  由于敲诈勒索犯罪属于典型的侵犯财产犯罪,因此无论是在定罪还是处罚的时候,都需要先确定犯罪的实际数额,然后对应着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具体的内容,各位可以从上文章进行详细了解。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行政机关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辞退吗?
    一、行政机关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辞退吗?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

·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由于企业经营不善,或者出于节约成本或者转型的考虑,对既有员工进行裁减。但是裁员是个很敏感的问题,对于劳资双方都有风险。对于劳动方失去了未来收入的来源,对于雇佣方也存在法律的风险。那么,一份好的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是怎样的呢?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第( )号 员工姓...

·特殊工种包括哪些?
    特殊工种包括: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作业。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 11、矿山排水作业。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13...

·随着我国对于社会保障的重视,劳动保障监察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各
    随着我国对于社会保障的重视,劳动保障监察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来确保劳动保障制度的切实落地实施,那么在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怎样规定的?关于这一个问题可以咨询! 《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1、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行为...

·一般临时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就目前的工作关系来看,许多公司有相当多的业务不需要正式工去完成,只要求一些临时工来解决目前的工作就可以了,而一般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都会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一般临时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否为劳动关系?由于“临时工”并非法律上的概...

·挪用资金罪起刑最低是怎样的
    挪用资金罪起刑最低是怎样的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

·离婚协议书范本格式是什么
    离婚这一问题在当代,可以说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了。并不是所有的夫妻离婚时都是剑拔弩张的,有一部分人会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夫妻双方也是需要写一份离婚协议的。离婚协议是很有必要的一个手续,对于离婚协议书范本格式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将为您进行介绍。 离婚协议书范本格式是...

·收养被拐卖儿童判刑多长时间?
    收养被拐卖儿童判刑多长时间?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

·关于宣传传销活动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关于宣传传销活动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