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法人如何申请登记,具体怎么操作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的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法人如何申请登记,具体怎么操作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的创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法人如何申请登记,具体怎么操作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的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法人如何申请登记,具体怎么操作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的创办一定是要到有关部门去进行登记,拿到营业资格证时才能够运营的。这是为了市场的秩序以及相关者的权益不被侵害而决定的。那么公司法人如何申请登记,具体的操作流程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1、必须办理企业法人登记吗?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2、哪些企业需要办理法人登记?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1)全民所有制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
  
  (3)联营企业;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5)私营企业;
  
  (6)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3、去哪里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1)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级登记主管机关在上级登记主管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2)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的全国性公司、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3)全国性公司的子(分)公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4)其他企业,由所在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4、申请企业法人登记要满足什么条件?
  
  (1)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b、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c、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2)企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由该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申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联营企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由联营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申请。
  
  5、企业法人登记的事项有哪些?
  
  (1)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
  
  a、企业法人名称;
  
  b、住所;
  
  c、经营场所;
  
  d、法定代表人;
  
  e、经济性质;
  
  f、经营范围;
  
  g、经营方式;
  
  h、注册资金;
  
  i、从业人数;
  
  j、经营期限;
  
  k、分支机构。
  
  (2)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应当在合同、章程审批之前,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3)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4)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
  
  (5)企业法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资金、场地、设备、从业人员以及技术力量相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他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法人如何申请登记的一些解释和说明,其实我们可以发现,根据公司性质的不同他所适用的规则也是不尽相同的。那么我们在办理的时候就要特别的注意了,你所办理的公司登记所需要的材料可能和别的会有所不同。如果错了,那么就是白跑一趟了。
  
  

·父母离婚必定对方来说都是不小的事情
    父母离婚必定对方来说都是不小的事情,但对于孩子来说更是顶天大的事,不过现实点看,最重要的还是能够给多少抚养费这件事,毕竟关系到孩子日后的生活,那么重庆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样的呢?大概是要给到一个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之间。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有...

·我们都知道醉酒驾车危害重大
    我们都知道醉酒驾车危害重大,但是随着保险的普及,有些人就想着,反正自己有保险,就是醉驾也是没关系的。这个问题在我们观念中是不对的。有人会问在保险中有醉驾险吗?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在保险中有醉驾险吗? 没有。保险公司拒赔速腾司机是依...

·什么是企业重组它的目的是什么?
    什么是企业重组它的目的是什么 一、什么是企业重组 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 狭义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以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运用资产重组、负债重组和产权重组方式,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产权结构,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

·一、房屋质量合格证明是什么?
    一、房屋质量合格证明是什么 正确的 ?房屋验收 ?程序 1、查看三书一证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

·怎样可以构成遗弃罪呢?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遗弃的行为经常会出现,包括一切婴儿,患有疾病的丈夫或者妻子和一些生活中不能够自理的老人等。很多时候如果遗弃的行为造成被遗弃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等恶劣情况,行为人很有可能构成遗弃罪,那么怎样可以构成遗弃罪呢?当然,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出详细的阐述。 一、怎样可以构成遗...

·终止合同履行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终止合同履行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一、《合同法》条文中对合同终止履行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

·农民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建房屋?
    农村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要类型,宅基地的使用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农村因为分户,年轻人的户口迁出的,可以向村委会申请一块宅基地。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就可以在上面建房屋了。那么,农民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建房屋?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农民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建房屋? 1、...

·单位续签合同申请书的程序是怎样的
    单位续签合同申请书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的程序 续订合同申请书的具体程序如下: 1、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 2、续订合同,如原...

·申请工伤认定手续费一般要多少钱?
    申请工伤认定手续费一般要多少钱?工伤认定是不需要收费的,如果是认定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是需要缴纳鉴定费的,但是可以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

·可以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
    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手续,而此时离婚肯定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若夫妻一方属于精神病人的话,那么此时另一方可以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是不能够协议离婚的。理由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