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合同订立
合同效力
合同履行
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
违约责任
合同陷阱
合同审查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买卖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
委托合同
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
融资租赁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债权债务
法律文书
诉讼仲裁
合同犯罪
经济补偿
首页
>>南京经济补偿律师
南京经济补偿律师
南京经济补偿律师解决经济补偿法律难题,提供经济补偿法律咨询、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代理经济补偿案件。
<<案发地
*
<<手机号
*
·
额外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
·
劳动派遣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有哪些?
·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指税后工资还是税前工资?
·
经济补偿金计算及支付指南
·
达到退休年龄后被解雇,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代通知金的适用情形?
根据《劳动和同法》第4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
·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何时起算?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实践中,多数用人单位能够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
·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指税后工资还是税前工资?
按照有关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应该以其税前收入(应发工资)为计算标准,而不应以税后收入(实发工资)为计算标准,因此作为经济补偿金基数的“月平均工资”也应当以税前工资为计算标准。
·
《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适用于哪些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成立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
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在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它的性质是补助费用,不需要行为人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
·
终止或者寄出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d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代通知金的适用情形?
根据《劳动和同法》第4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
·
合同期满后公司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赔偿的认定
劳动合同到期后,一方提出终止的,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或到期时提出终止。用人单位到期未终止且仍接受劳动者劳动的,应视为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新的劳动合同期限并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
·
员工离职“N+1”的是什么意思
司法实践中,“N”指经济补偿金,符合某些特定的解除情形之下,单位需要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龄,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则是指法定的代通知金,只有在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0条在员工无过错的三...
·
企业改制过程中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对于改制中的职工利益保护的重大措施。 确定经济补偿金的数额的...
·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
经济补偿法律咨询
·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死亡,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走了,现已被定逃逸罪被关
·
试用期演员要交伙食费是骗子吗
·
你好,您可以代理律师服务吗?可以的话,能留个联系方式吗
·
苏州张家港的男伤残9级年龄53岁能赔多少钱
·
关于大连旅顺口xx养老院不退押金的法律咨询问题,2017
·
关于临时工的问题,临时工在卸货时受伤
·
你好,王律师,请问一下。我有个朋友,孩子结婚了,在今年二三月
·
你好我在饭店吃饭菜太咸不给退不换怎么办呢
·
想跟律师咨询一下,刑事案件,我朋友去玩,玩了被拘留了,
·
请问各位律师,我应该怎么办?
·
在外地工厂缴纳社保,本地未缴不准
·
求解,我给老板的个人账户汇款单我和他之间对数量和金额上有出入他却不肯给我打银行帐
·
父亲有犯罪前科,可以领养小孩吗?
·
交通事故,你好:要看停车位置
·
由于丈夫常年有打牌*博的恶习,且多次劝说无果,自己也多次承诺
·
办离婚想要女儿的抚养权
·
我的房子供暖已经3年了都很正常,今
·
遗产继承,2010年6月起诉的经济案
·
你好,我弟女友把我弟的照片包阔我的写的承诺书,家庭住
·
加油站转让包括宅基地是否合法,(土地是集体的,)要求买卖合同
·
车辆被套牌,为了不延误验车日期先报案后又交了违章,能不能通过申诉把扣的分要回
·
我应当怎样离婚,才能维护我和女儿的合法权益
经济补偿相关知识
劳动合同
|
企业规章
|
社会保险
|
竟业禁止
|
经济补偿
|
违约赔偿
|
工伤赔偿
|
涉外劳务
|
劳动仲裁
|
劳动诉讼
|
HR顾问
|
女工保护
|
住房公积金
|
工资福利
|
工伤鉴定
|
劳动保护
|
工伤认定
|
合同律师
南京经济补偿律师
南京经济补偿律师
南京经济补偿律师
南京经济补偿律师
联系方式
南京合同律师网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微信)
Q Q:
地 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专项服务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