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因疫情怎么推迟还房贷?

因疫情怎么推迟还房贷?疫情导致推迟还房贷应当符合相关条件,当事人应当及时咨询银行,工作人员会登记信息,然后交由后台部门或客户房贷经办网点的客户经理联系跟进;住房按揭客户也可以直接打办理业务的网点电话申请。对于特殊情况无法事先申请的,比如在重症监护或住院的患者,有一些银行也接受一定时间范围内的事后补办,比如工商银行。申请后可进行减免疫情防控期间的贷款罚息、恢复征信等特别处理。二、疫情期间,银行提前解除贷款合同怎么办?受疫情影响,诸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帮助和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维护社会就业稳定,是疫情防控在经济领域延伸的应有之意。2020年2月5日,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明确要求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因疫情面临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予以展期、续贷、减免预期利息等帮扶,妥善安排还款方案,直到“一级响应”解除为止。故在疫情防控期间,金融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届满,没有法定和约定的其他理由,金融机构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不予支持;金融机构提前收回贷款或迟延交付贷款的,借款人可以请求金融机构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另外,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因疫情造成了当事人经济困难的,导致无法还房贷的,是可以合法的申请延期还款处理的,相关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贷款情况而定,但必须是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或者是由疫情导致无经济收入的人员,而其它人员是不可以申请延期的。


·房屋抵押贷款的手续费是多少?
      房屋抵押贷款的手续费是多少?   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涉及到的手续费主要包括:评估费、律师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和公证费。   1、评估费:   一般来说,用住房来抵押贷款都是需要先评估的,贷款机构会根据专业评估公司评估的价格来判定贷款的额度。而找评估公司评估个人住房的价值一般...


·回迁房是小产权房吗,有什么规定?
      回迁房是小产权房吗,有什么规定? 1、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不同的是采取回迁的方式补偿,回迁房不是商品房,不能当作商品房出...


·办理二手房登记时的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二手房登记时的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购买后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个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四个程序:1、申报房屋产权人,包括共有人在内,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申报时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请人的身份...


·重庆二套房首付是如何规定的?
      重庆二套房首付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二套房或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45万元。职工...


·老人去世房产继承超过诉讼期怎么分
      老人去世房产继承超过诉讼期怎么分?遗产房应该由法定继承人协商分割,一般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可以均等分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父母出资购房借款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父母出资购房借款合同的规定是什么?父母出资购房借款合同的规定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不同的性质合同的判断,对于父母为已婚子女购房出资,首先我们要判断父母的出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


·日益升高的房价让很多人“谈房色变”,很多人只能选择租房居住,
      日益升高的房价让很多人“谈房色变”,很多人只能选择租房居住,近年来公寓居住的人越来越多。“租售同权”的出现产生强烈的社会反响,受到广泛关注。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下很多人选择租赁公寓居住,公寓居住成为新风尚,那么如今租售同权包括公寓吗?下面就归纳详细介绍。一、租售并举与租售同权提起房地...


·房屋买卖欺诈的情形有哪些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价款比较大,因此出现欺诈的情形也是很多的。那到底实践中,房屋买卖欺诈的情形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1、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商品房特别是期房销售过程中,广告往往是引起消费者购买欲并作出购房决定的促成因...


·离婚房子贷款变更是怎么规定的
      还房贷是一个长期并且漫长的过程,很多夫妻可能房贷还没有还完,但是夫妻关系就已经走到了尽头。在离婚的时候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完,由于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产权如果发生变更的话,自然对房屋贷款的部分也要进行变更。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房子贷款变更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房子贷款变...


·老公过世没遗嘱房子咋过户
      1、公证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之前,先要将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去市公证处办理公证。这里,公证处会按照受益额的百分之二来收取继承权公证费,收取200元。2、房地产管理继承人在...


·怎么避免合伙买房的风险
      据了解,亲友间合伙买房的现象并不少见,特别是在限购、限贷的政策下。虽然只要符合相关政策,两人甚至多人共同购买住房是可以的,但这类买房,房产共有方都可能面临相当风险。那么怎么避免合伙买房的风险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避免合伙买房的风险 合伙买房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共...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