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索赔报告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索赔报告包含的内容有哪些,如何索赔?不少人由于对专业知识不了解,故而认为索赔属于赔偿的范围,但实则不然。所谓索赔是指不是属于承包方的过错,但为了能使个人能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故而在一些不可预料的事情发生时需要在写建筑工程索赔报告后进行索赔。
一、索赔的内容和分类

1、索赔的内容  施工索赔的内容有经济索赔和工期索赔。即要求对方偿付一定的费用或要求业方允许延长原合同期限,作为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补偿。而在实际工程中,往往同一索赔事项既有经济索赔又有工期索赔。
2、赔的分类
按涉及的当事双方分类:承包商与业主间的索赔、承包商与分包商间的索赔、承包商与供应商间的索赔;按索赔依据分类:合同规定内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的索赔、道义索赔;按索赔处理方法和处理时间不同分类:单项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一揽子索赔)。索赔应提出正式的书面报告,内容力求确凿,简明扼要,证据充分,以获得应有的索赔款项。
二、 索赔的条件和程序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对索赔作了较大的补充,规定更加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
1、索赔的条件
一是正当的索赔理由;二是有效的索赔证据;三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是任何索赔事件成立的前提条件。对正当索赔理由的说明必须有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是难以成功的。所以索赔证据要真实、全面、关联、及时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2、包人索赔的程序
(1)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2)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4)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认为索赔理由正当,索赔证据充分真实、全面、有说服力时予以受理。(5)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6)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详细资料后,重新按(4)、(5)条执行。发包人在收到最终索赔报告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向承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认可。一则经济索赔,再则工期索赔,在实际生活中,两者经常交差出现。想得到索赔款额的,必须由索赔的证据及理由,最为重要的是需要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提出来,否则其胜诉的机率就会大大降低。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就是俗称的辞职。员工辞职的原因有很多种,很多人都会觉得不管是什么原因,只要是自己主动辞职就不会有任何补偿。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


·办理施工许可证条件有哪些
      办理施工许可证条件有哪些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


·泵站工程质量签定书如何书写
       在建筑工程的运营过程中,工程的质量在整个工程是尤为重要的一部分,相关工作部门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鉴定。那么,您知道泵站工程质量签定书如何书写规范吗?根据相关规定,质量鉴定书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的概况、工程的鉴定内容以及相关鉴定依据和具体情况。 一、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是指...


·疫情来袭,延迟上班工资、假期怎么算?
      1月31日至2月2日延长春节假期期间,若企业安排职工上班工资待遇当如何计算?本次延长的春节假期并不是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如果因疫情防控或其他原因,职工在延长春节假期期间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企业应当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2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2月3日起,延后复工期间内北京...


·安排加班四小时工资怎么算
      加班四小时工资怎么算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


·公司可以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吗
      公司可以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吗 为了保障公司与员工选择的权利,劳动法律上规定了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可以互相考察,一旦发现有不合适的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关系。虽然说是在试用期内,但是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是有条件限制的,不能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 在试用期内劳动法律...


·最新裁员补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
      最新裁员补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认定只有通话录音能当证据是否可以
      多数的用人单位肯定不会主动承认员工工伤这样的事情的,所以员工个人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就必须要方方面面都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说在医院治疗期间或者其他时间,自己有和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相关通话记录的话,要注意保存通话记录作为证据,通话记录可以作为工伤认定的一个重要的证据。那么,工伤...


·一、解除劳动合同去哪个劳动局?
      一、解除劳动合同去哪个劳动局? 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劳动局的认可或批准,只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


·公司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公司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拖欠工资不管是发生在怎样的企业中其实都不是一件好事,一方面企业会因为拖欠工资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会给企业的声誉造成影响。但作为劳动者而言,如果被企业欠工资不给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根据劳动...


·劳动合同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合同双方权利和义
      劳动合同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保证,劳动合同法是在劳动关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之一。不同地方的劳动合同法也是有所区别的,那么重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重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一、总 则 1、为了贯彻实施《中...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