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不是所有的物品都可以买卖,比如说有一些房屋就不能进行买卖。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不是所有的物品都可以买卖,比如说有一些房屋就不能进行买卖。根
您的位置:首页  »  
 

不是所有的物品都可以买卖,比如说有一些房屋就不能进行买卖。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不是所有的物品都可以买卖,比如说有一些房屋就不能进行买卖。根据法律的详细规定,到底购房者不能购买的房屋包括了哪些呢?而在房产交易中,大多数都是发生在城市的私房购买上,而为了避免发生购房纠纷,购房者要购买城市私房需要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能购买的房屋包括了哪些
  
  具有下列情况的房屋买卖将受到限制:
  
  一是违法或违章建筑(如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二是房屋使用权不能买卖,房屋产权有纠纷或产权未明确时,也不能买卖;
  
  三是未经合法程序批准销售的房屋(包括“五证”不全及单位联建但未补交税费的房屋);
  
  四是著名建筑物或文物古迹等限制流通的房屋;
  
  五是由于国家建设需要,已确定为拆迁范围内的房屋,禁止买卖。
  
  购买上述房屋的风险有:
  
  1、产权可能会有保证,但取得权属证件的时间没有保证;
  
  2、为取得产权,购房者要额外支付费用,如补交土地出让金、罚款等;
  
  3、房屋可以使用,但无法取得产权;
  
  4、房屋被政府没收或拆除。
  
  二、购买城市私房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卖方拟出售的城市私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房屋所有权证件齐全;
  
  2、该房屋符合城建部门规定,不属于拆迁范围,不属于违章建筑;
  
  3、若系出租房屋,卖方应持有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书;
  
  4、若是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书。
  
  买方经了解确认房屋符合上述出售条件的,就可以和卖方一同到当地房管机关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当然,买方应携带购房证明和身份证明,卖方则须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以及相关证明书。在办理手续时,买卖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平等协商房屋买卖价格。双方所议的价格须经当地房管机关审查同意。买卖价格经审查同意后,双方应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内容可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身份情况,房屋坐落地址、结构、间数、面积、有无连墙等,买卖价格、交屋期限、付款方式,其他涉及房屋产权的问题。最后由双方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双方提供的相关证明及所签订的买卖合同经房屋交易管理机关审查后,接着应办理契税交讫手续。上述手续齐全后,房管机关即可给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核发新的产权证给买方。
  
  由于房屋不同于一般的商品,购房者在选购房屋时要格外谨慎,不能购买在法律上不允许进行买卖的房子,否则将会给自己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而在购买房屋时,当事人还要谨慎签订购房合同,避免合同中有不利于自己的内容。如果您对购房合同中的某些内容产生了疑问,可以向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
  
  

·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依《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一、借款方、贷款方、保证人的名称、住址、法人代表的姓名(保证人是否需要要据借款方的情况或者借贷双方协商,由借款方提出)。

 &n...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关于打架的法律条款有什么?
    在现如今生活中,我们会常常看到新闻媒体报道一些“热血青年”打架斗殴的事件,那么,打架斗殴也会触犯法律条款吗?事实证明,有一些打架会触及法律,这时打架要负法律责任,你真的懂关于打架的法律条款吗?下面我们来讲讲关于打架的法律条款,希望年轻人们学会用正确的方式解决问题矛盾。 打架斗殴法...

·土地使用证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与实际不符怎么办?土地使用证与实际不符应该及时到当地的土地资源部门进行情况说明,申请对于土地的重新审核并重新发放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有没有刑拘37天还没批捕的?
    有没有刑拘37天还没批捕的 刑事拘留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 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

·恶意抢注商标确认不侵权之诉合理吗?
    恶意抢注商标确认不侵权之诉合理吗? 一、恶意抢注商标确认不侵权之诉合理吗? 恶意抢注商标确认不侵权属于合理说法。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 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

·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哪些?(1)侵害的客体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犯的客体主要是武装力量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

·离婚案女方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判决由男方实际抚养孩子,而女方给付孩子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之后要是女方不给抚养费的话,这样是否可行呢?毕竟是与孩子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因此需要搞清楚才行。那到底离婚案女方抚养费不给可以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案女方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离婚后,一...

·国家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都有哪些内容
    一、国家赔偿如何赔偿人身损害1)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a、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b、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

·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扣工资,那劳动者在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呢?在实践中,劳动者在算清自己请假期间的工资后,却可能会遇到单位因不喜欢劳动者请假而拖欠工资的情况。那作为劳动者,面对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