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不是所有的物品都可以买卖,比如说有一些房屋就不能进行买卖。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不是所有的物品都可以买卖,比如说有一些房屋就不能进行买卖。根
您的位置:首页  »  
 

不是所有的物品都可以买卖,比如说有一些房屋就不能进行买卖。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不是所有的物品都可以买卖,比如说有一些房屋就不能进行买卖。根据法律的详细规定,到底购房者不能购买的房屋包括了哪些呢?而在房产交易中,大多数都是发生在城市的私房购买上,而为了避免发生购房纠纷,购房者要购买城市私房需要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能购买的房屋包括了哪些
  
  具有下列情况的房屋买卖将受到限制:
  
  一是违法或违章建筑(如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二是房屋使用权不能买卖,房屋产权有纠纷或产权未明确时,也不能买卖;
  
  三是未经合法程序批准销售的房屋(包括“五证”不全及单位联建但未补交税费的房屋);
  
  四是著名建筑物或文物古迹等限制流通的房屋;
  
  五是由于国家建设需要,已确定为拆迁范围内的房屋,禁止买卖。
  
  购买上述房屋的风险有:
  
  1、产权可能会有保证,但取得权属证件的时间没有保证;
  
  2、为取得产权,购房者要额外支付费用,如补交土地出让金、罚款等;
  
  3、房屋可以使用,但无法取得产权;
  
  4、房屋被政府没收或拆除。
  
  二、购买城市私房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卖方拟出售的城市私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房屋所有权证件齐全;
  
  2、该房屋符合城建部门规定,不属于拆迁范围,不属于违章建筑;
  
  3、若系出租房屋,卖方应持有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书;
  
  4、若是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书。
  
  买方经了解确认房屋符合上述出售条件的,就可以和卖方一同到当地房管机关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当然,买方应携带购房证明和身份证明,卖方则须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以及相关证明书。在办理手续时,买卖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平等协商房屋买卖价格。双方所议的价格须经当地房管机关审查同意。买卖价格经审查同意后,双方应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内容可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身份情况,房屋坐落地址、结构、间数、面积、有无连墙等,买卖价格、交屋期限、付款方式,其他涉及房屋产权的问题。最后由双方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双方提供的相关证明及所签订的买卖合同经房屋交易管理机关审查后,接着应办理契税交讫手续。上述手续齐全后,房管机关即可给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核发新的产权证给买方。
  
  由于房屋不同于一般的商品,购房者在选购房屋时要格外谨慎,不能购买在法律上不允许进行买卖的房子,否则将会给自己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而在购买房屋时,当事人还要谨慎签订购房合同,避免合同中有不利于自己的内容。如果您对购房合同中的某些内容产生了疑问,可以向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
  
  

·北京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我国国土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所有,但我国公民或企业或其他合法团体可以依法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并以土地的使用权获取利益。我国土地在出让、抵押等过程中,需要依法去国土资源局做登记,批准后,方可做相应的操作。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在土地抵押方...

·刑法对非法制造发票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对非法制造发票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怎么确定
    离婚案件中,确定子女的抚养是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对于孩子,一般夫妻双方都想要拿到抚养权,那么法律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怎么规定的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

·离婚证据中的书证包括哪些
    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作为原告一方此时如果不能提供有效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那最终的判决就会对其不利。其中包括的证据类型就有书证,那一般来说离婚证据中的书证包括哪些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证据中的书证包括哪些 书证是民事诉讼中中最常见的证据...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需要多久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需要多久?符合规定条件的,20个工作日内解决。办理土地证流程: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 、土地登记申请书2 、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3 、土地使用的权属证...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工作中需要签订好多合同。但是在合同履行时,合同的一方或是多方都有可能出现违约的现象。尤其是加工承揽合同,当您遇到加工承揽合同违约时,那么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情形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呢?接下来,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承揽人应承担如...

·租房交定金不退怎么办
    租房交定金不退怎么办 租房交了定金如果不退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当然肯定需要定金的收据或者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有定金在房东处的,就可以要求房东返还,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其实,但如果没有证据基本就无法要求返还了。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

·征地拆迁引发矛盾如何解决
    征地拆迁引发矛盾如何解决一、征地拆迁引发矛盾解决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

·对犯罪未遂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对犯罪未遂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刑...

·丧葬费是否属于遗产
    一、丧葬费是否属于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一般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