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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的法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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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的法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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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是指国家允许自由流通的属于出卖人所有的物品。《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下列性质的物品,是不能成为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

    一、出卖人没有产权的物品,如没有产权的不动产,只有使用权的宅基地等,或者出卖人没有处分权的物品,如享有共有产权的物品,出卖人未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该物品不能成为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

    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自由流通买卖的物品,如属国家所有的土地、矿产、河流、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属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自由流通的枪枝、弹药、毒品,属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自由流通的文物、珍稀动植物等均不能成为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

    三、违反国家部门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的物品,如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假冒伪劣产品,没有合格证、产品质量说明的产品,违反国家卫生等行政法规或被明令淘汰的产品,如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均不能成为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

    四、违反国家《商标法》、《环保条例》、《计量法》、《专利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物品,均不能成为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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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中规划设计变更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规划、设计建造商品房,商品房经批准取得商品房销售或者予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标准,确需变更规划,设计的,应报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批准后,应及时通知购房人,因未尽通知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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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对履行期限的要求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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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义务
    买受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支付价款,是履行买卖合同的基本义务,依《合同法》规定,买受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支付价款。支付价款有两种形式,对零售或者小额买卖,可在交付标的物时一次支付结清,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

·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包装、检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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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买卖购销合同经济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第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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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作为商品,可以在市场上出售,但房屋是一种特殊商品,买受人目前还不能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依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格式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除了规定了标的物的质...

·商品房预订协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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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注意点
      一、细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载明了土地用途、使用年限等,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房产资料,所以购房前要仔细查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将合同复印后作为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一个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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